酒足饭饱之后着急回家,心存侥幸驾车上道,却被公安交警依法查处。10月23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南某某(男,25岁)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当日0时20分左右,该大队国道中队民警在108国道县标口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X****的现代牌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车里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南某某于22日晚在县城北环路一饭店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4瓶啤酒后,因着急回家,自认为半夜喝酒开车没事,便全然不顾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踩”下安全红线,心存侥幸开车上道,未料想还没出县城便被执勤民警查处。来源:新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