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往常的忙碌相比,又多了几分热闹。原来,应执行干警的通知,数十名申请人来到这里领取被公司拖欠了四年多的血汗钱。在一个小时里,26名工人领取到了合计111.69万元的工资。
自2014年6月起,陈某博等26名工人在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观园林公司)承建的一项工程中从事种苗工作。不料该公司自次月便开始拖欠工人工资。经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景观园林公司需向26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111.69万元。
因景观园林公司未履行上述裁决,工人们于2019年6月14日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通过多种渠道,均查无该公司名下有可供立即执行的财产,也未能联系上公司负责人。
案件承办人员几经周折,终于了解到,景观园林公司承包的此项工程尚有尾款未领取。经我院副院长黄汉阳多次与工程建设单位沟通,并向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提取了景观园林公司未领取的工程款111.69万元,来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发放现场,执行干警首先摸排人员到场情况,接着分组通过核对身份信息、签发领款材料等手续有序地完成了发放。拿到被拖欠多年的工资,工人们原本紧张的神色渐渐舒展,在指挥中心里互相说笑起来。
涉民生案件执行与人民群众生计休戚相关。历年来,惠安法院一直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最高院的要求,始终坚持采取“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的“三优先”机制、“主动保全、主动查封、主动协调”的“三主动”机制、“快速处置、快速公开、快速救助”的“三快速”机制,认真摸排梳理,强化主动执行理念,主动了解申请执行人的执行需求,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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