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了新一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引以为戒,尽快养成分类投放、收集、处置垃圾的良好习惯。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保集湖海塘庄园一地块小区内,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保洁人员混合收集不同种类垃圾。小区内垃圾中转站内,有害垃圾桶里投放了厨余垃圾,而厨余垃圾桶里则有塑料袋等。作为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单位,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公司被处以5000元罚款。2在市区滨江金色蓝庭小区内,执法人员也发现了未按规定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的情况。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保洁人员混合收集不同种类垃圾。该物业公司被罚款5000元。3执法人员在市第五中学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校区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当场要求校方整改。后续复查时,该校餐厅东北角虽然摆放了分类垃圾桶,但厨余垃圾桶内有废塑料袋、塑料瓶等物品,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内有大量未经分类的袋装生活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方,学校未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执法人员说,他们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该校罚款500元。4
未按规定分类运输生活垃圾的情形也被查出。在绿城海棠花园小区内,金华华億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可回收物桶内的垃圾倒入有害垃圾桶,然后与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一同倒入运输垃圾的三轮车车厢,车厢内各类生活垃圾混合堆放运输。该保洁服务公司被罚款5000元。
数据显示,今年7月1日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查处各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4万余起,共计罚款135万余元。其中,垃圾未分类投放的违法情况占比高达97.8%;违法对象中,居民(村民)和商家占了大头,分别为1.19万余人、1.12万余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个人和商户未分类投放垃圾行为高发的现状,该局将着重加强检查力度和曝光力度。“检查和处罚只是手段,目的还是传递希望大家尽早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信号。”该负责人说。
来源:金华新闻客户端
记者:盛游
编辑:徐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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