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家住五一村的老徐步履蹒跚来到五夫司法所,向人民调解员哭诉着要和小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原来老徐家的纠纷还要从小徐结婚说起,老徐有两个儿子,早年为长子盖了一套平房,为小徐盖了一套尖顶房。相比而言,小徐房屋面积相对较大,为了公平起见,一家人达成协议徐某夫妻二人将终身与小徐一起生活。但由于小徐婚后婆媳关系不和,生活中矛盾不断,于是老徐夫妻俩重新在原来荒废的老房子的宅基地上搭盖一套临时住房搬出来单过。但小徐的媳妇嫌弃尖顶房太旧,要重新盖新房。经五一村村委会调解,老徐夫妻住尖顶房,老徐夫妻现住的宅基地临时住房给小徐盖新房,但此宅基地上的附属物小徐需支付1万元购买,以后老徐夫妻由小徐俩兄弟共同赡养。由于当时协议表述不清,双方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归属产生歧义,加之先前的种种误会,小徐认为二老对其不公,并在外扬言对老徐“活不养死不葬” ,并试图对其打击报复,老徐对小徐的怨恨也不断加深要“断绝父子关系”,并自述小徐的“罪状”纸张一摞,几度要将小徐告上法庭。
【调解过程】
为了挽回老徐与小徐亲情,早日结束父子的纷争,五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前往调处。人民调解员在熟悉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及时稳定双方情绪,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及前因后果摸清楚,然后通过约请双方到调解室公开沟通、找当事人单独沟通、电话沟通、上门反复交谈、请双方最信任的亲属和村干部帮助劝说等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先是与老徐夫妻俩进行沟通,分析矛盾的根源与利弊得失,尤其是让夫妻知晓家庭和谐的重要性,加上之前经村干部调解,并经家庭内部充分协商,已经有了协议基础,本着支持小徐改善居住条件,帮助其经营好小家庭的目的,请老徐表现出长辈的高姿态,为调解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人民调解员还意识到,如何打开小徐认为父母不公的“心结”, 消除家庭成员间的偏见是本起纠纷化解的关键,也是弥合父子情的重要契机。人民调解员专门走访小徐家与其夫妻长谈,了解其家庭过往,对于个别事件,人民调解员采用支持小徐,委婉批评老徐的态度。小徐开始一股脑的倾诉着家庭事件的林林总总,人民调解员一边疏导小徐情绪,一边引导其理性对待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采用单独沟通法,背对背做双方工作,在此基础上利用利益平衡法,通过耐心、恒心、热心、真心的说服和劝导,终于感动了老徐父子俩。
【调解结果】
老徐夫妇现居住宅基地由小徐无偿使用,其上的全部附着物所有权以壹万元作价让与小徐,在不影响老徐夫妇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小徐有权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处分,老徐不得干涉。
【案例点评】
本案涉及了农村家庭婚姻生活中最常见的几种矛盾,婆媳问题、赡养问题以及分家产问题,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突发性社会事件增多的背景下,人民调解在排除农村民间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农村人民调解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本案的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首先明确自己“旁观者”的地位,帮助“当局者”理清纠纷的主要矛盾。在本起纠纷调解中,人民调解员除了听取老徐家庭成员的陈诉外,也深入到当事人居住的村、组,通过走访村干部、邻里街坊,较为全面掌握老徐家的具体情况,让人民调解员能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提出针对性的调解意见。其次,在具体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说法与讲情相结合的方法,先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告诉小徐夫妇,其作为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作为老人的私有财产其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同时,人民调解员还坚持以情动人,对小徐夫妇进行耐心地劝导,告知其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为子女做好榜样;对于老徐,则劝导其要尽量一碗水端平、凡事多忍让、家庭和睦才是最大的幸福。在人民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努力下,各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维护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最后,在调解工作中要学会凝聚多方力量,除了靠调解员本身的努力,还需取得当事人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在对本案进行调解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向五一村的村民和村干部寻求帮助,并联合老徐的亲属,对老徐和小徐进行劝导,让调解工作更加高效有序的进行。(五夫司法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