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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修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阅读量:3873418 2019-10-28



  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修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修忠简历 
  刘修忠,男,汉族,1968年8月生,山东费县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和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89.09—1991.07 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刑事侦查专业学习
  1991.07—1991.08 待分配
  1991.08—1992.10 黑河市公安局花园街派出所见习
  1992.10—1993.10 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刑警大队办事员
  1993.10—1994.02 黑河市公安局刑侦科科员
  1994.02—1994.10 黑河市公安局经济合作区分局刑警大队科员
  1994.10—1999.06 黑河市公安局经济合作区分局刑警大队探长(其间:1995.10—1998.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9.06—2002.02 黑河市公安局经济合作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2.02—2007.06 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1.01—2003.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7.06—2011.02 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副局长(其间:2008.03—2011.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1.02—2013.08 黑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
  2013.08—2018.03 黑河市公安局经济合作区分局局长
  2018.03— 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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