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薪,如何维权?请看看这些真实案例!
欠薪对于农民工来说并不陌生,每年都会有各行各业拖欠工资的新闻出现。很多人苦于不知道如何维权,我们整理了几个真实的欠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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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有工商证照,也没跟员工签合同,恶意拖欠工资,转移生产设备后失去联络。员工手里没有工资单,只好伪造了欠条,想通过公安局的刑侦大队找到老板。请问员工这么做是否违法吗?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答:遇到老板拖欠工资,也没有合同、欠条等直接证据时,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胸卡、工作服,或来自于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人证言。
自己伪造欠条属违法行为,绝对不可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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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原因是公司拖欠了17个月工资。离职两年时间内,曾多次去要工资,都以“等有钱了再解决为由”推诿。我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但劳动仲裁判定仲裁已过时效,不予受理,现在应怎么办?法院起诉,有胜算吗?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法院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已经超过仲裁申请期限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作用不大。
在此提醒大家,维权有时效,要及时、尽早维权,以免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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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完工,开发公司就把工程款全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老板把钱挪作他用,结果施工单位倒闭了,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工程已停工,开发公司准备和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员工该如何讨回工资?能否向开发公司申讨工资?
答: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通常只负责依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并不能直接找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讨要工资。
如果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可以要求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案例中,网友提到的开发公司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工程款,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开发公司再支付拖欠工资。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施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建筑领域在工程招投标时必须缴纳20%工程款的保证金,才能签中标施工合同,因此,农民工可以要求施工方和投资方用合同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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