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人才的加速流动使得各种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市场流转频率不断加快,这本身也是信息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同时在客观上也容易造成一些原本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信 息不当流入市场,因职工跳槽引发诉讼是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形成的主要诱因之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商业秘密案件办理经验认为,原单位与跳槽职工之间如果 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原单位一般会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主张跳槽职工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原告也会将新单位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其与跳槽职工共同侵犯 了原告的商业秘密。一方面是企业利用竞业禁止条款对其商业秘密的保护,另一方面是离职员工创业权利的保护,两者之间的尖锐交锋,难分伯仲。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律师团队现结合近期承办的一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涉及的竞业禁止问题予以探讨。 基本案情 深圳市威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某某等,加之企业、劳动者自身对竞业限制约定过于宽泛,侧重于考虑企业利益,而在一定 程度上忽视了劳动者的应有权益。比如,竞业限制协议中经常出现的“两个凡是”的约定,“凡属于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的,凡是我公司的职工,在离职之后均不得插手 ”。因此,在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司法审查中,既要以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审查条款效力,也要充分考虑到竞业限制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牺牲了劳动者部分合理补偿 等要素予以充分审查。 律师分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件的委托后,指派以邱戈龙、黄雪芬禁止的义务。尹某有权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从事相关的业务。刘某虽是威某某公司的客户但是并没有法定的竞业禁止的 义务,也并没有与签订竞业禁止的协议,所以其既没有法定的也没有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的存在。刘某与尹某等人成立公司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的规定,并不违反竞业禁 止的规定,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尹某在原公司工作期间其为公司所开发的支付软件的场地、技术支持及其他资源均由公司提供,所以支付平台属于工作作品,所有权归公司所有。职 工离职后,利用其任职时掌握和接触的原单位的商业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是离职员工在实施或 者使用其在原单位商业信息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时,如须同时利用原单位的商业信息的,应当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所以,尹某在离职后利用 某某某公司支付平台软件3.0版本进行创新形成新作品虽然没有侵犯原司的商业秘密权利,但是也应该对该使用行为支付一定的补偿。 结语 刑事案件中“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基于证据裁判原则的考虑严格 掌握这一标准。梓某某公司被诉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现在还没有完结,经过本所律师夜以继日的努力,指出了案卷中证据的不足和鉴定意见中的瑕疵,检察院在审慎地审查 了本案的证据之后同意了本所律师对于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申请,相信在接下来的案件审查中在本所律师对于本案证据的法院也会本着证据裁判原则给予这个案件最公正的判 决。
导语: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父母都希望能够呵护孩子平安健康长大。同样是父母的爱,有的父母把孩子教导的可爱懂事,可是有的父母却过于溺爱、护短而把孩子惯坏了。辽宁大宁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案件,一名初中男生以帮忙为由,将一名小学女生骗到家中,强奸未遂后将其捅刺7刀残忍杀害,并抛石荒野,然而仅仅在3天后,这个“沾满鲜血”的男孩却因未成年而被释放,引起了极大争议。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0月20日是周日,大连10岁的女孩淇淇参加完美术班补课回家,在路上她遇到了初中二年级学生蔡某某。14岁的蔡某某表示需要帮忙,将乐于助人的淇淇骗到家中。进入家门后,蔡某某对淇淇进行搂抱,并欲和琪琪发生性关系,遭到年仅10岁的淇淇拒绝。
恼羞成怒的蔡某某就对淇淇的头面部进行殴打,将她摁倒在地,用手掐她的脖子直至其毫无抵抗力。这时,蔡某某担心淇淇会把自己的“丑行”说出去,便拿了一把刀对淇淇进行疯狂捅刺。可怜的淇淇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这么不甘心地离开了人世。
蔡某某捅了淇淇7刀之后,淡定地将淇淇抛尸在一处灌木丛中。淇淇爸爸妈妈没等到淇淇回家立即展开了寻找,可是等到第二天找到女儿的时候,却是看到衣衫不整的女儿惨死的场景,父母看到孩子尸体的时候眼睛瞪得老大,手还紧紧握着。
这简直就是要了淇淇父母的老命,让他们顿时崩溃:孩子死的时候该是多少害怕,多么无助,多么难以置信,她怎么能想到,一个需要帮忙的大哥哥竟然是想要她命的恶魔。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她一定不会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然而,更让淇淇父母崩溃的是,作案3天后,蔡某某就因为不满14周岁就被放了出来!难道女儿是白死了吗,难道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那些“小人渣”吗,那些听话的好孩子“该由谁来保护呢”。
可是,这个蔡某某在作案之后,却丝毫不觉得愧意,还在班级群中发出自己作案、淇淇惨死的视频,并且发表“高傲”的演讲,叫嚣“自己未成年,根本就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这无疑就是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事情其实还有很多疑点,比如周日男孩的父母在家,孩子是怎么有机会作案的;惨案发生后家里肯定有大量的血迹,是谁帮忙清理的。男孩的父母在整起案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但是不管扮演了什么什么角色,男孩的家长绝不无辜。
因为这个“恶魔”男孩早有前科!
事情发生后,有不少家长爆料:这个男孩以前就经常对女同学动手动脚的,上学期还堵了自己女儿,对女儿强行搂抱。女儿跑了后告诉家长,家长选择报警,可是男孩的父母却非常不讲理,说女孩家长诬陷,他们宝贝儿子不是这样的人。
这下好了,继续不作为啊,继续包庇呀,这下儿子成了强奸杀人犯,这下开心了,满意了?正是父母一次又一次的纵容,导致了惨案的发生。男孩小小年纪就知道发生性关系,如果孩子没错,那就是父母教的,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是孩子从小“耳濡目染”。
但是,别让无辜的人为你们买单,好吗?你们一家人一团糟,你们一家关上门整天鸡飞狗跳没人在乎,但是别伤害别人好吗?别人也是家里的宝贝孩子,而不是你们“错误的牺牲品”。
做了这么大的错事,却没受到任何惩罚,无疑会助长男孩的“罪恶因子”。那些住在附近不知情的人,希望都不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吧。
谁能帮帮听话懂事,热爱画画的淇淇,谁能帮助陷入绝望,无路可寻的淇淇家人,谁,能给他们一个简单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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