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不应仅停留于被动回应民企需求
为民企提供专业的司法服务
审判团队更应在审判工作过程中
主动发现涉案民企存在的问题
积极深入企业,与企业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
帮助企业优化风险防控
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为切实落实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雨花台区法院坚持以面上服务、点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有方向、有针对性地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不断开拓新思维、深入探索新路径。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意识地发现辖区内相关涉案民营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对于涉案数量激增的民营企业,给予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下沉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雨花台区法院民一庭在近期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民营珠宝企业近一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问题尤其突出,这引起了张敦生及陈昊阳两位法官的重视。民一庭劳动争议审判团队立即组织全员对2016年以来涉该珠宝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归纳整合,并就突出问题进行细致深入分析。
审判团队经统计发现2016年至今,雨花台区法院受理涉该珠宝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共计22件,其中仅2018年下半年至今案件数量就已达17件之多,该珠宝企业正面临着“纠纷危机”。与此同时,审判团队还注意到,其中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占所有22件劳动争议案件比例超过50%,而因工程激励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占比也达到了36%之多,这足以说明该珠宝企业在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劳资、奖励问题上存在一定欠缺。
审判团队将争议类型细化分解加以审查后发现,引发上述两类矛盾纠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
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中,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仅有1件,其余均为该珠宝企业以劳动者不服从调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均符合法律规定,亦具有相对完备的公司制度作为依据,但该珠宝企业普遍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理由成立,进而导致其不得不承担败诉风险。
另一方面
该珠宝企业关于工程激励金发放的规章制度有多个衔接版本,内容相对完善,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公示程序亦不存在法律瑕疵。但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工程激励奖金不予发放的规定,明显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而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矛盾频发。
张敦生随即电话联系该珠宝企业法务负责人了解情况,法务负责人坦言近年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时有发生,比较常见,为营造更好的用工环境,希望法院能够就相关问题给予帮助。
2019年9月27日
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区域用工环境,雨花台区法院民一庭张敦生、陈昊阳法官与法官助理马晓蕊、侯甜一行4人主动来到该珠宝企业就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高发问题与该企业董事长、首席赋能官及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民一庭审判团队针对已发现的该企业上述两大突出问题,与企业座谈人员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并提出恳切的建议:
1
首先,企业应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减少纠纷出现。
企业劳动争议案件集中涌现,除受经济形势影响外,与企业本身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息息相关。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由入职到离职的整个劳动用工管理程序,发生矛盾时及时与劳动者协商沟通,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2
其次,企业应规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行为。
在现有劳动关系解除制度基础上,对单方解除行为的规定进行细化,做到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3
第三,应修改企业关于工程激励的相关制度规定,据实核发离职劳动者工程激励。
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离职即不再发放工程激励的规定应及时修改或删除,离职时若与劳动者已完成工程激励结算,建议在离职协议中明确。
经过两个小时的双向沟通,珠宝企业对法官主动帮其找出问题症结、分析问题起因并给出中肯建议表示感谢,同时承诺会后将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审判团队给出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内部进行必要的整改,争取防患于未然,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最后,企业座谈人员还就劳动法其他相关规定事宜进行了咨询,审判团队都一一给出了详尽的解答。
为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
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们坚持积极开拓新思维、探索新路径
加大与企业的沟通交流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切实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减少诉讼的发生
来源:雨花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