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停车问题是困扰广大业主的大问题,要么没有停车位,爱车没地方停,要么停车收费太贵,每个月的支出太多。阳江东汇城即将在11月份开始收取停车费,每个月停车费高达600元一个月,高过一线城市收费,有业主通过阳江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到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希望能够解决一下这个高价停车的问题。不久前,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复了该业主的投诉,内容如下:
业主投诉内容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名开平的市民,投资了阳江东汇城的公寓,但最近阳江东汇城物业一纸通知,告知收取600元/月停车费(具体请看附件),令我感到非常惊讶。请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领导就以下问题给出答复:
1、600元/月停车费,这个可比肩一线城市的停车收费,诸位领导认为是否合理?其收费是否已经经过贵局的审批?
2、物业在未同大多数业主协商、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贴出一纸通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3、关于停车费问题是否还涉及其他部门管辖权问题,如果是,请一并告知该向哪个部门递交诉求。
此致,盼复!
▲附件,显示收费时间从11月1日开始,白天停车免费,晚上凌晨时段收费!
阳江市发展与改革局回复内容
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复内容:
您好,你的信件收悉,正在转办中,谢谢!
一、根据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
第一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上述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是指停车场经营者接受车位所有权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合法单位或组织等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或其他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停车秩序管理以及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停车场经营者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二条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其中与住宅小区共用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本通知第一条确定和调整。
第五条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根据阳发〔2018〕19号文件精神,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19-10-14 22:00:53)
▲网络问政平台内容(点击可放大)
来源:阳江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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