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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校园暴力!

阅读量:3885375 2019-10-28


   电影《少年的你》热映,校园欺凌话题再度进入公众视野。这是一个所有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最为担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校园环境,我校于10月26日上午特意邀请了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民警沈建松到校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指同学之间欺负弱小的行为,多发在中小学。如:对受害者的直接伤害:掌掴拍打、拳打脚踢等,以及敲诈、索要金钱等行为。
校园欺凌通常都是多次发生,而不是偶发事件。存在个人欺负个人的情况,也有多人欺负一人的情况。
除肉体上的折磨外,还包括精神上差别对待的软暴力。如:给同学取侮辱性外号,散播一些不当的谣言中伤他人。
如何防范、应对校园暴力?

一、学校:
1. 开展心理健康、法治和安全教育。如校园欺凌治理的主题课教育,也可以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负责人;
3. 加强各项建设。包括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心理咨询室的充分利用等;
4. 处理及时。一旦发生相应事件,早发现早处理。
二、教师:
要关爱每一位学生,避免给学生“贴标签”的行为,让学生在日常感受到尊重和平等。在处理学生问题时,不能片面化。学生能自行解决的,教师要放手让学生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教师应当采用引导的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相应问题。
三、家长:
学会观察孩子的特殊表现以及异常行为。这些异常可能表现为:情绪异常、身上出现不明原因的伤痕、物品莫名丢失或损坏、害怕上学甚至厌学、突然要求增加零用钱等行为。这些都需要家长仔细观察与应对。
四、学生:
   上下学时结伴同行,不要走人少、僻静的小路。平时上学过程中,穿戴尽量不要过于招摇。一旦遭受校园欺凌,立即告诉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切记不要一味忍让或“以暴制暴”等不当行为。
    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不要轻易放弃,我们会保护你,法律更是你最强大的武器!

2012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6月
   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包括三大方面的11个举措,涵盖了预防、处置和远期的防治部署。
2017年11月
   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2018年
   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治理校园欺凌的地方性法规。
2019年10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

    当法律、社会、校园、家庭以及你我他,每个人都贡献力量,我们就能保护少年!作为教师,我们希望你永远不要接近荆棘,我们喜欢你永远站在彩虹云朵上,我们保护你勇敢跑向璀璨的光亮。图文供稿:团委少先队
审核: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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