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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杀人被释放后,她为了求打赏,竟然这样意淫……

阅读量:3883014 2019-10-28



大连十一岁女孩于10月20日15点左右,被14岁男孩意图性侵于小区里残忍杀害,身中7刀,凶行者最终却于10月23日被无罪释放。
10月24日晚上,大连警方发布通告,称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这样一起恶性案件,在所谓女作家陈岚的嘴里,却变了样。

24日晚,她在公号“女拳文化”上发了一篇《大连13岁男童杀人前后都与受害人家属闲聊,细思极恐》的文章,作者是“投喂一下孤独的岚”,投喂……呵呵

文章里,这位饥渴需要投喂的女作家是这样描写的

好像她亲临现场,参与办案。
25日,“投喂一下孤独的岚”再次发文《13岁男童杀人后发群聊,“我虚岁14”!》

文章再次对案件进行了二次创(意)作(淫)

这样的写法是不是似曾相识?
对,被封号的“二更食堂”!
在2018年“5·6郑州空姐打车遇害案(滴滴顺风车事故)”发生后,著名公号“二更食堂”为了打造一篇“10万+”爆文,用沾着受害者鲜血染红的馒头博取关注。

5月11日20分03时,二更食堂在其公众号内发表了一篇名为《托你们的福,那个杀害空姐的司机,正躺在家数钱》。这篇文章可谓是完全不顾逝者和其家人的感受,以不切实际的猜想,用恶俗的文字描述空姐遇害的经过,令人作呕。部分文字截图如下:

看完这篇文章,网友们的心情从不起一丝波澜到满腔皆为愤怒。
能把一个不幸的事件像写成不入流小说一样的特色,并且毫无根据地擅自添加各种情节,“二更食堂”第一个做到了,这位要投喂的女作家也做到了!

5555人打赏,阅读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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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言评论区,她置顶的回复都是:
希望大家可以持续关注公众号女拳文化(Nq_quan)或点击公众号上方的蓝色标识,岚姐也需要大家的支持,一起发声。

请大家多关注我们的公众号,诚恳、理性、客观,致力于保护弱势群体、帮助妇女儿童。文笔也很好。写的很精彩。

理性?客观?自己心里没点*数?
此前,为了吹捧自己,这位女作家在微博上是这样理(tián)性(bù)客(zhī)观(chǐ),却忘了切换账号,贻笑大方。

这次又是什么样的心态让这位“无畏的英雄”再次出来战斗呢?是让人关注支持案件本身?支持受害者家属?呼吁完善法律制度?
都不是!
是想博取大家关注,求大家投喂“人血馒头”,关注人越多,流量越多,打赏越多!
给她投喂打赏,能够帮助女孩的家人吗?
给她投喂打赏,能够促进完善法律制度吗?
我们不知道陈岚是不是真的心疼被受的小女孩,是不是真的愤恨这13岁的小恶魔,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写这篇文章,一定很赚钱。
翻翻这个女作家陈岚的黑历史,这种情形笔笔皆是。

2017年5月24日,一篇题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引爆网络舆论。文章指责小凤雅母亲杨美芹利用女儿的病情,募集善款15万元,却没有将善款用于治疗女儿的疾病,而是用来治疗小儿子的唇裂。
正值哺乳期的岚作家,母性大发,给严禁进食的孩子喂奶,还在自己的博客里,深情的写下:

同样是这种亲临现场的意淫……
小凤雅一家因此被戴上“重男轻女”“骗捐”等帽子。陈岚对此事积极跟进,不但在微博上转发相关文章、评论,还曾实名向警方报警,呼吁相关部门对小凤雅一家进行“调查”。
次日(5月25日),在当地警方、媒体等相关机构的介入下,事件日前出现反转:
1. 王凤雅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筹款,筹款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目前善款剩余1301元,已交至政府相关部门。
2.筹款未被挪用,全部用在凤雅治病上,已经在能力范围之内尽了最大努力。
3.并未将筹款用于治疗儿子(风雅弟弟)的兔唇,儿子的兔唇治疗费用来自嫣然天使基金。2017年4月底嫣然儿童医院为王凤雅的弟弟完成手术,并是一次性治愈手术。

小凤雅和其母杨美芹 资料图
随后“小凤雅事件”剧情反转,陈岚所述一切被曝子虚乌有。她于5月27日发微博向小凤雅家人道歉,但小凤雅的爷爷王友太表示“不接受道歉”,“坚持起诉”。
2018年9月4日,小凤雅一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法院方面已经立案受审。
对此,陈岚当天(4日)在微博上回应,称“不存在造谣”,愿意通过法律厘清事实。
小凤雅一家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此前陈岚在微博上针对小凤雅一家发表的言论截图,陈岚在刑事上涉嫌诽谤罪;在民事上,涉嫌侵犯名誉权。“决定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如果涉嫌犯罪,再由法院移交给公安。”

律师表示,由于陈岚发布的言论,网友通过短信、电话对小凤雅家人进行言语攻击,小凤雅家人长时间无法出门,导致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营运,损失经测算为8万元;另外,由于精神压力,小凤雅的母亲杨美芹患上抑郁症,已产生3130元医疗费。对此,小凤雅一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
对于此次被起诉一事,陈岚于9月4日在微博上发表长文:
1. 相信法律公正,并不存在造谣。之前的长文已将凤雅事件前因后果写得非常清楚。如再有儿童被弃疗事件,仍然会依法报警,并尽个人最大努力援护。直至儿童保护进一步完善、儿童大病救济福利更好完善。
2. 不配合某些律师、媒体人炒作,尤其反对律师用当事人炒作。我起诉他人的名誉侵权案多起,审判结果出来之前,从不在网络宣传。
3. 希望此案经过法庭审理,厘清事实(而非媒体断章取义或煽情之事实)。

对此,陈岚于5月27日发微致歉,但小凤雅家人不予接受。爷爷王友太则愤怒地说道:“我们连陈岚的面都没见过,她也没来看过孩子,我就想问问她凭什么在网络上说这些不负责任的话。”
2010年初新生女婴“小希望”被查出肛门紧锁,其家人考虑治疗过程痛苦决定放弃。而陈岚(当时网名为“深海水妖”)冒充孩子母亲深夜冲到医院,强行抱走“小希望”,给其喂母乳。这是陈岚首次以倡导儿童权益保护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同年3月,“小希望”死亡。
2014年7月21日,陈岚在他人的帮助下成立公益组织“小希望之家”,募集资金从几万元快速积累到几百万元。
然而,2015年,“小希望之家”理事会要求罢免陈岚,捐赠者和志愿者要求陈岚公开账目并向法院起诉;2015年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让其停止开展儿童寄养项目;2016年2月22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函暂停与小希望之家的一切合作关系。
对此,《南方周末》在2017年曝料,陈岚被指把持财务出纳,由无会计资质的白某进行管理使用。理事会启动内部罢免,捐赠者、志愿者要求查账,工作人员陆续辞职,加上主管部门调解和法院诉讼,都无法拿回机构控制权和原始账目。而陈岚坚持称:“我们的财务是清白的。”

豆瓣用户是这样评价陈岚的:
我一看到小凤雅事件里出现了@作家陈岚,心里就有点疑问,因为她的种种黑历史别人八过,个人不太相信她的人品。
天津无肛女婴事件,孩子已经被天津正规的医院诊断为没有救助可能性,转到临终关怀医院了,她和朋友把孩子抢出来,路上对重病孩子只包块毯子。孩子先天残疾不能排泄,她自作主张喂食,家中孩子病情,不治身亡。然后把自己包装成急公好义的公众人物,孩子父母饱受攻击,只能搬家。
她运营小希望公益组织,善款拿去给自己开的个人公司交房租。江歌事件替刘鑫辩护,吃人血馒头,说中国人素质不行,丢人了,“非常清楚日本人一边鞠躬,一边骂这些傻逼的心情”。别人发在知乎上的回答,作家陈岚只改动极少处就拿去改成自己关于校园霸凌的文章了。
对于这个人,我是万万不敢相信她能公正客观的。
最后,希望大家更加关注事件本身,给予被害者家属支持,严惩小恶魔,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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