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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两男子烧水时都忘了一个动作,都被拘留10日!

阅读量:3882066 2019-10-28


“现在想想还后怕,以后再也不敢用火、用电的时候人离开了。”
近日,义乌市连续发生2起火灾,原因均为烧水时人员离开导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因过失引起火灾,目前2起火灾事故涉事者已被拘留。
10月28日,在义乌市拘留所,涉事者楼某和龚某对自己疏忽大意引起火灾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加倍小心,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电灭”。
烧水期间一个转身离开引发事故
10月22日,位于大陈镇粮站路一房子起火。接到报警后,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紧急调派大陈专职队2车14人赶赴现场,成功将火扑灭,由于消防员扑救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把火,把我新买的洗衣机、空调、电饭锅都烧没有掉了。本来想着过几天搬家,东西都打包好了。没想到就因为在烧水期间,走出去买东西,也没几分钟,就起火了。” 楼某说。
据调查,当天楼某一个人在租住的家中,用水壶装了一壶水放到了煤气灶上烧水,烧了一会儿后把门关上到离家50米的超市买东西。快走到路口的时候听到起火了的声音,才发现是自己家着火了,火苗已经窜到了2楼。
随后,赶到的消防员及时将火扑灭。在现场,消防员看到,室内靠墙位置的煤气灶整体过火,放煤气灶的桌子已经被烧掉了一部分,现场一片狼藉。
根据调查,事故原因为租户楼某用煤气灶烧水时,火焰引燃边上的塑料脸盆引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因过失引起火灾,楼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一个坏习惯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无独有偶,10月21日,在义乌市福田街道罗店村也发生一起类似的事故。当天7点多,龚某在租住的房间内用热得快插电放在水桶里烧水,忘记拔下来,直接去上班。下午4点,龚某接到电话才知道自家着火了,已被消防员灭掉。
“我每次上班前都有一个习惯就是接一桶水,然后把热得快放在水里,这样下班回来直接插上电就可以用热水了。以前一直都是放水里就好了,也没插电。事发当天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把热得快放水里之后直接就把电插上了,自己也没发现,就去上班了。”龚某说。


据调查,起火原因为通电的热得快烧干桶里的水后高温引燃可燃物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因过失引起火灾,龚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消防提醒:烧水用火、用电的时候人不能离开。杜绝使用热得快等极易引发火灾的大功率电器。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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