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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座谈会在江苏宿迁召开。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的具体行动,是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网监部门负责人,省内13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和网监部门负责人,苏宁易购、途牛、有货等17家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落实《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情况,对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 “双十一”期间依法促销、规范经营提出具体要求。拼多多、携程、苏宁易购等8家平台围绕平台治理、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三省一市网监部门共同发布了“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规范指引”。参会电子商务平台向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出“建立八项制度,履行八项义务”的倡议,呼吁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共同促进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为助推网络经济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践行“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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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今天,我们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部分代表见证了“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的出台。“指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升平台治理水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为切实践行“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苏宁易购等17家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向广大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建立八项制度等倡议如下:
1、建立主体准入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核验登记职责,把好主体准入关口。
2、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杜绝禁售商品入市,强化质量管理。
3、建立规则管理制度,强化合规审查,确保规则公平合理。
4、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示,规范信息披露。
5、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保护信用评价,促进诚信经营。
6、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协作,提升保护实效性。
7、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度,快捷处理消费纠纷,提升消费满意度。
8、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防范网络违法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我们将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努力践行“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规范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繁荣发展而努力。
2019年10月25日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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