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来源:http://www.hfweb.cn/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31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共31名)
1.公务员岗位(14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2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2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名、县民政局1名、县统计局2名、县应急管理局2名。
2.事业岗位(17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名、县委理论信息中心2名、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名、县福利院1名、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1名、县科技信息与成果应用研究所1名、县招商项目信息中心1名、县人事考试院1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名、走马镇政务服务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1.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1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2名、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2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名、县民政局1名、县统计局2名、县应急管理局2名,在全县党群政府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行政编制)中公开选调;
2.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名、县委理论信息中心2名、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名、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名,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及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公开选调;
3.县福利院1名、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1名、县科技信息与成果应用研究所1名、县招商项目信息中心1名、县人事考试院1名,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
4.走马镇政务服务中心2名,在走马镇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中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
5. 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任何公开选调职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④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⑤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鹤峰县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对少数特殊职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保留选调计划的,由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开考,但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选调上岗。报考职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所缴报名费退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人事栏目公告。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县人社局(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⑤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鹤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选调报名表
建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来源:http://www.jsw118.com/
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19]17号)、(建编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从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不含新聘用人员,截止2019年10月31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需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9年10月31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精准扶贫、县域县情、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六、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填报《建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报人社局同意后可以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建始网上公示。
笔试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笔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九)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领取笔试通知书。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178-3222598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建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建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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