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瑞昌市民投诉购买某小区车位合同不合法,市住建局介入

瑞昌市民投诉购买某小区车位合同不合法,市住建局介入

阅读量:3864599 2019-10-28


瑞昌之声"关注我看下集
关于国宾府小区地下车库买卖问题
编号:17631 咨询人:一股清流 咨询类型:投诉监督 提交时间:2019-10-16 受理单位:住建局
信件内容:
本人欲购买位于瑞昌市人民医院南面新开发小区国宾府房产,现有以下几点需咨询并投诉:1、该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有产权,是否可以办理相关产权证,如开发商无产权,开发商是否有权对地下车位进行出售。2、经了解,该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为地下停车位使用租赁协议。该协议第三条写明甲方(开发商)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业主),转让期限自该停车位达到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年。双方约定期满后甲方将上述车位给乙方无偿使用至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限届满为止。另第四条中写明乙方不得要求办理车位的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镇府手续。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请问该开发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协议是否有效,不得要求办理相关镇府手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理合法?3、该小区地下车位定价区间为9――13万,附近小区地下车位定价区间在5――8万。该小区地下车位定价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监管。4、该小区所售部分车位为人防工程,开发商是否有权对人防车位进行出售?出售所得是否归开发商所有?
受理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住建局
回复时间:2019-10-22
一股清流:
        关于你反应的问题,已经我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就具体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地下车位是否可以办理产权问题,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目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就城镇住宅地下停车位确权登记若干问题,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还待相关文件出台。
        2、关于购买车位存在与客户签订车位使用租赁协议问题,我局已责令开发企业通知购买车位的客户重新签定车位转让协议,要在条款中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具体的使用年限。
        3、我市已对小区地下停车位进行了限价,按照规定要求,该小区销售车位均价不得超过9万元一个,最高价不得超过10万元一个。网友所说的13万价格车位是子母车位,相当于2个车位的价格。
        4、荣誉国宾府小区地下人防和非人防车位是由开发企业按照规划要求投资建设,非人防车位归公司所有,享有转让权。人防车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开发企业经人防办批准后可以对外租赁。目前该公司在6、7号楼住宅配比中无人防车位,后期会有部分人防车位配比。公司所售的地下车位为非人防车位,对于规划批准建设的非人防车位,开发商是有权进行出售的。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密切关注,今后会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
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1日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