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以下案件: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谷 雨 审核:雷 瑞 监审:朱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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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曹秉旭
责任编辑 | 王建金
本期审核 | 刘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