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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东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韩某某、海某某、范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又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案由党组书记、院长蓝涛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振宇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东明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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