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事故一场祸
一个疏忽,一次违法便能造成
无法挽回的结局
2019年10月19日
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大道龙一路路口
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视频还原揪心一刻>>>
2019年10月19日21时6分许,张某伟驾驶粤BW18B3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宝安区福永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龙一路交汇处左转弯时,该车车头与在龙一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由魏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魏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于10月25日凌晨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事发道路情况事发现场位于宝安区福永大道与龙一路路口,事故路口为十字型路口,平坦、干燥的沥青路面。照明条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光线较暗。该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道路中央无隔离护栏。
事故道路路面平坦
事发路段有标志、标线控制
那么,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
经初步调查
事发时,事故双方行驶轨迹如下
张某伟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现场对货车司机张某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气结果为0毫克/100毫升,初步排除其存在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粤BW18B3号轻型厢式货车左转时,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疏忽大意。
魏某
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该起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对涉事货车所属公司
开展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
经查,肇事的粤BW18B3号轻型厢式货车所属的深圳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而肇事司机张某伟是该公司的员工。
深度调查
蜀黍多次强调
消灭交通安全隐患的最好办法
便是提前预防
从源头消除隐患,将安全落到实处
将安全意识根植于每一位员工心里
那么,肇事司机张某伟所在公司
是否将责任落实到位了?
是否做到员工都参与安全培训?
对公司车辆是否有定期保养?
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回看事发一幕
货车司机张某伟虽然遇斑马线时停让了
但在其起步转弯时车速相当快
而此时驾驶非机动车的魏某
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且逆行
试问,如果一个在转弯时减速慢行了
一个走该走的车道
那么这场悲剧是否就不会发生了呢?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各位驾驶人
当您驾车遇斑马线时
请您做到
减速、停让、慎行!
01
减速斑马线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管人行横道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驾驶员都应当减速行驶,并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避免与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02
停让斑马线
当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再次起步前,应当注意因周边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所带来的盲区。
03
慎行斑马线
慎行每步,安全一生。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都应当谨慎通行,提高警觉和判断力,养成先观察,后通过的良好习惯。
小小斑马线却有大大的学问
它既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也是驾驶员的安全警示线
没有人知道
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
只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最有效举措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
您应该这样做
1
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尽可能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无论是白天或夜间,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可进入高、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
4
被看见,更安全
如果行人夜间外出,最好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若是骑非机动车夜间出行,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蜀黍告诫大家
世上没有后悔药,生命只有一次
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莫让悲剧再次发生
看完文章的来这里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