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检察分院和普兰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两级联动,帮助达某等7名农民工依法妥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达某等7人系日喀则籍在普兰县务工人员。2019年6月3日,该7人与个体商户老板梁某签订劳务协议,每人每月工资8000元,带班人员每月1000元,在工程竣工后十日内付清全部工资。8月4日工期结束,梁某未按协议支付11.4万元的工资。经多次协商未果,达某等人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协助解决。
阿里检察分院接访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普兰县院干警与梁某核实相关情况
正值秋收季节,如不及时解决拖欠工资,不仅延误达某等人返乡秋收,也为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分院控申处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展开初查,要求普兰县检察院控申部门联系梁某核实相关情况。经查,梁某因工程未验收资金周转紧张,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两级院控申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中的权威作用,向梁某认真宣讲相关法律政策,使之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性。经过协调,达某等人与梁某签订补充协议,并于近日分两次支付全部剩余工资108380元。至此,梁某拖欠民工工资一案顺利办结。
该信访事项的成功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既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依法理性维权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 供 稿:控 申 处
? 审 稿:达娃吨珠
? 编 辑:次仁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