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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自称工资被拖欠,劳务关系无法确定,律师给出建议

阅读量:3839122 2019-10-27



近日,西宁市湟源县的卢师傅向栏目反映,自2017年以来,他就在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杨家湾村一个建筑材料仓库做看守的工作,但是直到现在他的工资仍然被老板拖欠了一部分,那么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接到热线反映,记者来到了卢师傅工作所在地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杨家湾村的一处建筑材料仓库院里了解情况。
卢师傅表示,这个工作是经过熟人介绍的,看守工作主要是由他的妻子来负责。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时的仓库十分荒凉,只有一片空旷的土地。卢师傅说,此处原先堆满了建筑材料,但在今年5月份到6月份,仓库负责人方某便陆续把建筑材料卖完了。
当事人 卢师傅:这是老板的一个库房,原来这放满了材料。现在他们全都卖了拉光了,以前材料没卖出去时,一直让我守着。
卢师傅说,当时老板承诺的工资是每月2600元,但自2017年9月份开始工作以来,老板一直没有支付过工资,他担心工资没有着落,于是在今年的5月10号,让老板方某给他打了一张欠条。欠条上写明,老板方某欠卢师傅劳务工资31400元。2019年6月15号,老板方某向卢师傅支付了5000元工资,之后就再也没有支付工资了。
当事人 卢师傅:老板库房一直不来,5月份打了欠条以后,他一直不来,打电话不接。
今年8月份卢师傅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当事人 卢师傅:6月份的时候去把他告了,前几天他让我来这取钱,取钱的时候我说你给我再算我5个月的工薪,因为我妻子一直在这守着,才走五六天。
今年10月16号,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老板方某应继续支付卢师傅剩余的工资26400元。但卢师傅说,因为欠条上的截止时间是今年5月10号,他认为自5月10号至今,他的妻子一直在为老板看守仓库,理应获得这部分工资,但却被方某拒绝了。
卢师傅告诉记者,工资被拖欠之后,他便打算不再做下去了。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仓库负责人方某。
仓库负责人 方某:他说他的工资我还差他几个月,我说我的库房有人看守,我把他的账结了26400元,我把条子给他打了,他反过来又说我还差他多少钱,我说我们没差他的工资。
方某表示,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他想将26400元的劳务费支付给卢师傅,但却遭到了拒绝。

仓库负责人 方某:法院判决也下来了,就判了26400元,我拿到法院去给他付钱,他都不要,他说要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方某说,自今年6月份仓库剩余的材料卖完以后,他便安排自己的兄弟在仓库看守,并没有让卢师傅继续在仓库工作。
对于卢师傅索要5月份至10月份工资的行为,方某表示十分气愤。
仓库负责人 方某:他这个人怪的很,找到彭家寨镇上说我欠他的工资,到杨家湾村委会说我欠他的工资,凭什么我要给你工资,就无理取闹。你要在我的库房住两年,你是不是要问我要两年的工资,我账已经给你结了,法律程序又走了。
那么为何卢师傅还继续留在仓库看守呢?
仓库负责人 方某:他想住就住吧,我也没给他住,我这里也说了,你把水电费给我,房子的房租就算了,水电费你要给我付。
记者:你现在让他回去他回去吗?
仓库负责人 方某:他不回呀,他就无理取闹。
同时方某表示对于此事他已经不愿意再纠缠下去。
仓库负责人 方某:我说你要26400元你就把钱拿走,他对法庭的说他不要,26400他不要,(当时是7月底)两个月的5200元,把这些给他,他就要。如果他觉得法院判的不公平,不公正,那你去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说付你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钱呗。 究竟是方某要求卢师傅在此继续工作还是卢师傅赖在那里,双方说法各不相同,也都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么这段时间,双方之间的劳务关系是否成立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双方劳务关系的终止时间难以确定。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经过法院的审理,2019年5月之前工资款额已经判给了当事人,老板也愿意执行,现在当事人主张在2019年5月至今,他在一直在为老板看管仓库,他们之间应该是成立一个劳务合同关系,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去证明这个劳务关系的存在,而且老板也是否定这段关系的,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在法院认定过程当中,对于这部分也是因证据不足而认定不予成立。
普措律师表示,卢师傅需提供此段时间的确实劳务关系的证据,才能主张此部分的工资。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现在我们当事人想主张这一部分的工资,我们的建议是尽量去寻找相应的证据,例如在这段期间内,老板是否有给他一些工作的指令,工作任务,他是否执行完成,或者在这段期间,他有没有跟老板有过沟通,让老板知道他这段期间在看护仓库等等,他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证明这段时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同时,普措律师告诉记者,卢师傅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与方某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但在此期间出于好意仍继续为方某看守仓库,可能涉及到无因管理。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无因管理的条件就是当事人他是为了老板的利益,为了使老板不造成过多的损失去看护仓库,替他去喂这条狗,是出于好意,出于善意,抱着替老板管理的目的,去实施这个行为,管理看护和喂狗的行为,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老板主张这一部分合理开销。
同时,普措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卢师傅拿不出任何证据,该诉求就很难实现。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院在判决中已经写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如果他找不到新的证据,恐怕走诉讼这条途径还是比较困难,如果能跟老板达成一致,达成协商最好,如果达不成的话,主张这一部分款额就会比较困难。
同时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与用工方时常产生矛盾,都是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现在我们生活中很多农民工朋友们都是因为熟人介绍,老板介绍,同乡等,在提供劳务时很少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一旦发生争议,在主张这段时间存在劳务关系的时候,尤其是发生工伤等等,给法院造成一个困难,就是说如何认定他们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对此,普措律师也给出了避免纠纷发生的相关建议。
普措多嘉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一定要留一个心,要防患于未然,在与他人达成劳务关系的时候,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有困难不会书写劳动合同的人,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他们的给予法律援助,帮忙代写合同,代写相关的文书都是可以的,那么有了这个合同以后,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比较明确,当发生争议的时候就比较好主张权利。 

|来源 百姓1时间 qhbtv / 本期编辑  露露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如需转载请向本公众号后台申请并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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