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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资,丽水年近80岁老奶奶陪着孙子上门讨薪

阅读量:3839101 2019-10-27


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案情简介  家住青田县的小伙麻某,经人介绍至青田县东源镇一工厂仓库打工,约定工作薪酬按天计算,每月满勤能领到2500元的工资。麻某工作第一个月只领到1000元预发工资。工作满2月后他感觉工资过低,便辞职去了一家新的工作单位,但由于不慎遗失工资卡,导致工厂发放的第二个月工资未能打到工资卡上,麻某为此走上了讨薪之路,在和工厂多次交涉无果情况下,麻某到镇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处理。
调解经过及结果  据麻某表述,自今年8月以来,他和年近80岁的奶奶曾五六次去工厂讨要工资,该厂不仅没有补发工资,还对他态度不好。无奈之下,他才来调委会申请调解。面对一点书面证据都没有的麻某,调解员虽然感到有点困难,但仍然十分重视,认识案件虽小,但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处理不好将给年轻的来访者造成更大的心理阴影,給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调解员以最快速度制定了调解方案,第一,先进行心理疏导,平复双方情绪,达到相互理解;第二,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促成双方一致意见。经了解小伙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其自小便失去了母亲,父亲长年在外打工,他是跟着奶奶长大的,由于缺少母爱经常有一种自卑感。调解员对其身世很同情,先向其耐心说明工厂一直承认拖欠工资问题,且有关单位也曾先后为其联系协调,要相信法律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工资最终一定能拿到,要相信法律。另外其个人工资卡遗失,本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麻某听完之后,情绪也慢慢稳定下来。
  调解员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工厂的负责人,负责人对麻某到处申诉表示不满和气恼,但对欠工资一事是认可的,解释说员工工资由财务处管理,无法准确答复工资何时能发放到位。调解员劝导工厂负责人要理解一个年轻打工者的难处,也要尽量去体谅一个农村孩子对数量不多工资的需求和重视,建议工厂重视自身信誉,妥善处理好这个“小问题”。
  在取得了对方的同情和谅解后,调解员适时向对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即请对方能尽快给麻某补发工资或出具一张工资欠条,负责人表示同意。第二天,工厂便向麻某当场补发了4000元工资,至此,一场纠纷终于结束了。同日下午,麻某和其80多岁的奶奶还专程到镇调委会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法律服务技巧  本案涉及劳务纠纷,调解员在了解到具体问题所在后,积极帮助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一是用巧妙的话语有效缓解双方间的紧张气氛;二是及时为双方解决薪资问题提供了一个法律途径。作为基层调解委员会,有效及时地将矛盾纠纷在本地化解,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维权方式。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遇到薪水拖欠的情况,切记不要冲动的采取过激方式讨薪,可以向文中的小伙子学习,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过激的行为很可能让讨薪者拿不到钱甚至违法犯罪!
来源:青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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