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无证驾车的男子面对交警检查,为了蒙混过关,对交警竟然是谎话连篇......@@##¥%……&*()~!@#¥%¥……&&
或许是出于对自己"颜值"的自信?年近四十岁的他冒用证件后把自己变成了“90后”。
小编对于这位男子也是“醉醉介”!2019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许,东胜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伊克昭大街执勤检查时,一辆蓝色小轿车右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而且速度极快,差点引发事故。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检查,因速度过快,车辆又开出约100米后才停下来。
民警:“请出示一下驾驶证、行驶证。”男子:“驾驶证没带,你查哇!”“开飞机的没开过车?”看着车尾的车贴民警说男子:“这个是贴着玩了。”民警:“你这是把汽车当飞机开呢?”男子:“刚才有点着急了。”
民警:“你身份证号多少?”
男子:“6127…1990……”“你90后?”看该男子面相民警有些怀疑。男子:“嗯!属马的。”“你是90后?多大了?”民警还是不相信。男子:“三十岁了,不像?受苦人有点老面!”此时,同车的另一名男子为了让民警相信,配合“演戏”称自己也三十岁。
民警调取到驾驶证信息,姓名、地址等信息均与该男子所说的一样,照片也与该男子很相像。但经验丰富的民警迅速联系到了该男子妻子,经询问,其妻子说的姓名与男子自称的姓名有一字之差,男子又狡辩称妻子说的是自己曾用名。种种疑点让民警判断此人有问题,最终在民警质疑下男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杨某某是1981年出生,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曾于2014年因无证驾驶被查处过,之后便动了歪脑经,冒用自己亲弟弟的驾驶证开车。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杨某某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警方提示尘归尘,土归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侥幸去挑战法律权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来源:东胜公安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