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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研讨会

阅读量:3831452 20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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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18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以“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安全发展”为主题,30余位中外嘉宾发表主旨演讲,重点围绕自然灾害防治法律与政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走出去”机构及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等专题研讨交流。演讲内容既有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理论层面的解读阐释,又有实践层面的探讨研究;既有国内典型做法,又有国外先进经验。
开幕式
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尚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谈到,中国应急管理部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全方位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际政策、法规和标准先进经验。要坚持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三位一体”理念,加快完善以“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法”为骨干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加快构建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并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互认,加强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智库建设。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热线12”栏目10月25日播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0月18日《全国新闻联播》播出(2分2秒)
戴文德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华副代表1995-2015年全球受到气侯相关灾害影响最大的前10个国家当中,有7个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2013-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总的贸易额超过了6万亿美元。“一带一路”倡议对于灾害风险管理的合作框架非常重要。从投资和融资的规模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潜力去建立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准入点。“一带一路”倡议所注重的互联互通性,也能够对于我们避免灾害提供非常好的技术解决方案共享平台。
罗勇   国资委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局副局长中央企业应了解并主动适应所在国的法律、政策和标准,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创建和各国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自身海外应急管理水平,依法合规地在海外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迈克尔?埃尔金    国际劳工组织(ILO)日内瓦总部高级专家发展必须不以安全为代价,发展也不应以一个人的安全为代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晰的。希望“一带一路”成为一个健康之路,也希望通过把我们与中国应急管理部的合作经验总结出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享,大家共同采用系统性的方法来处理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范维澄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

健全应急管理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第一是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必须重视应急救援的系统性管理,形成完整的应急管理网络。必须注重应急管理文化的建设,增强安全韧性,注重全社会乃至于世界各国共同的合作。通过构建完整的应急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形成覆盖专业人才培养和基层民众科普的应急管理教育体系,着力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主旨演讲
闪淳昌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应加快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推进应急预案和标准体系建设。
彭玉美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IFRC)东亚代表处主任
2018年全球10次最致命的灾害中7次发生在亚太区,亚太区每年平均有43000人因灾死亡。全球灾害风险最高的5个国家中4个在亚太区,在灾害频度、因灾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方面,亚太区占全球灾害风险影响的一半。
屈四喜   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驻华代表为了有效应对灾害,需要全员参与以及采用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曾广颜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副部长
现在大多数的海外施工企业主要市场还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海外应急安全既然很重要,费用在哪里?谈安全必谈费用。
余中民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要充分尊重海外企业原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权力与责任同等突出,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有权对任何一个识别到的风险进行管理,甚至提出停止作业,这种权利是不受他人影响的。
专题一:自然灾害防治法律与政策
本专题演讲嘉宾的主要观点有:目前我国单灾种自然灾害法规较为齐备,但有效应对跨灾种、综合性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亟需健全完善;部分地区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先行先试,为国家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鲜活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健全重点工程措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意识和基层社区自救互救能力,密切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胡俊锋   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副司长
加快自然灾害防治立法,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建立“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伏阿迪?达维斯   印度尼西亚自然灾害管理署执行委员会高级官员
建议通过备灾活动加强区域应对能力,加强军事骨干力量建设。伙伴关系在建立适应能力和以社区为基础的能力建设方面也非常重要。应将科学知识转化为政策和策略。
林鸿潮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急法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目前缺乏调整跨灾种、综合性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建议尽快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法,并明确其为综合法的法律地位,优点有:有利于凸显立法的必要性;有利于厘清和其他法律的关系(《突发事件应对法》调整的是“多灾种未经综合的全过程”;单行性立法调整的是“单灾种的全过程”;《自然灾害防治法》调整的是“多灾种经过综合的关键过程”);有利于界分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
加布里埃尔?埃梅里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IFRC)亚太区域办公室灾害法项目协调员
国际灾害响应行动中常见的法律障碍有:启动、签证、海关、无线电使用、税务、专业资质、注册、运输、责任等,以及不合适的物资、忽视标准、协调不良、腐败等监管问题。各国应适时调整其国际灾害应对法律准则。
叶文邦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都伴随着其他次生灾害,在灾害防治工作中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防灾救灾减灾的合力和效率。随着应急管理部门的成立,构建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法律体系需求尤为迫切。《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共有九章六十一条,包括“总则、自然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工程建设与管理、预防与应急准备、抢险救援与救助、灾后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在起草过程中,充分重视了与上位法的衔接,重点针对上位法中未明确的、而在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作了规定,将是贵州省第一部自然灾害防治的综合性法规,填补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空白。
姬炜   速度中国GIS领域首席科学家
1995-2015年,全球前10个因气象灾害受灾的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占了7个。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都没有自己的测绘标准或者地理信息标准。应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面收集和整理已有典型灾害资料,开展自然灾害调查,形成权威的、完整的、标准化的自然灾害成灾环境背景数据库,最终构建“一带一路”基于承灾环境的数据库共享平台,实现对各类应急数据的入库、更新、管理和共享,为沿线国家、地区的自然灾害防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效精准救灾提供科学指导,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灾害监测、预警、救灾、减灾的科技合作。
专题二: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本专题演讲嘉宾的主要观点有: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标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突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一核心,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执法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概念范畴,厘清职责边界,解决基层实践困惑;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必须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效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张文杰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司司长

煤矿安全立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历史最久、门类最全、成效最好。但是,存在着部分法律法规内容陈旧、核心行政法规未能及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定位不清、行政法规之间以及部门规章之间矛盾冲突,企业法律责任较轻、立法技术不足、立法质量不高等许多问题。应健全以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为核心的煤矿安全立法体系,构建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协调机制,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尤斯?索克菲拉   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东盟职业安全健康网络局副局长
柬埔寨正致力于在所有工作场所创建和促进预防性职业安全健康文化,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加强国家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组织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活动;制定和实施危险职业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及非正式经济部门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等。
罗德龙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推动“重许可轻执法”转向“许可与执法并重”,用强执法来预防事故。
差育   泰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健康和工业卫生专家、泰国劳工部劳动保护和福利司前副司长

1988年泰国出台了《劳动保护法》,1990年出台了《社会保障法》,1994年出台了《劳工赔偿法》,2011年出台了《职业安全健康法》,这四部法律是泰国工人法律保障的主要途径。2016年泰国劳动部向内阁递交了“安全泰国”政策提案,要求泰国各相关部门通过执法、政企合作和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意识(泰国4.0-预防文化)等方式,降低事故发生率,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的整体水平。泰国政府于2016年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框架公约》(第187号公约)。
王列伟   南京派光智慧感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国企业占据全球五分之一,80%的业务集中在交通、电力、房建、石化、通讯这五大领域。应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及灾害的感知、预警、处置一体化综合系统平台标准体系。
李遐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教授

应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等术语概念,加强安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事故调查报告的因果关系分析。
专题三:“走出去”机构及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本专题演讲嘉宾的主要观点有: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夯实“走出去”企业安全风险法律防范的基础;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推动信息集成共享,统筹做好信息预警、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连续性工作;国家永远都是“走出去”企业的坚强后盾,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直都是企业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守护神”。
丁辉   北方工业大学校长

针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与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从信息共享机制、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法规标准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将双重预防机制与国际安全风险标准进行有机结合,并逐步建立风险评估、信息报告、预警等制度。
杨丹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设备设施与行政服务局局长
针对海外差人员的风险管理,我们采用全方位的覆盖方式,确保人员的安全。出行前做好把关,采用的差旅申请和审批系统,包含非常严格的安全审批环节。在出行期间全程跟踪,及时更新当地的安全信息并且做好高危地区的安全保障。安全服务商将根据各自的责任,在与安全团队同步信息情况下采取行动。培训全部的人员,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差旅保险保障的覆盖率。
李侠   国际SOS大中华区援助中心援助总监
海外现场救援具有高风险、有相对独立体系、对医务人员有特殊能力要求、对救援体系高度依赖等特点。海外现场救援人员常面临地理范围、安全局势影响、接诊医疗机构的配置、企业员工的保障等方面的挑战。
姜俊禄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中国颁布实施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都对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安全进行延伸性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走出去”企业应在在保险、培训、制度建设、事故处理等方面履行安全注意义务。
万军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加强监管是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的前提,强化培训是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技术支撑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专家参与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条件,多方联动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基础。国际业务要加强“四位一体”(制度保障、目标加强、信息共享、危机应对)的安全体系建设。
杨泽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建议通过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签订双边投资条约以及加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方式防范政治风险。通过修改国内相关立法、成立中国私人安保公司以及建立多个后勤保障基地、实施“保护性干预”等措施防范人员安全风险。
吴立兵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
印尼中资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常见的问题有:当地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宗教信仰影响巨大;当地监督不足,地方保护严重;政治风险;医疗卫生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做好风险评估,建设安全信息渠道;落实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应急物资。
刘强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正司局长级) 
应急管理法规建设推进情况: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修改工作;全力推动《刑法》部分条款的修改,研究提出了增加“危险作业罪”等七项具体建议;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应急管理标准建设推进情况: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复,明确将“XF”和“YJ”分别作为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行业标准代码;制定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分两批集中报批发布55项重要应急管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急管理政策研究推进情况:初步建成了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标准智库;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在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领域,全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走出去”企业的交流合作,在2020年举办的“一带一路”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部长论坛中,拟设置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分论坛。
专题四:讲座
张晓丹   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控难点有:潜在风险感知能力弱、风险可能带来后果和影响难于判断、所在国安全风险难以全面系统掌握、风险实时监测手段缺乏、重大事件处置决策缺乏量化数据支撑等。新型国际形势下,AI大数据的应用将补足海外安防的短板。只有安防智库与安防数据系统的持续交互赋能,才能构筑起安防的智能化服务体系。
杨哲   RC2反窃密实验室负责人
全美企业由于窃密导致的年度损失达500亿美元。企业存在商业安全风险的典型场景有:收购派驻、海外分支、外部局势等外部时机,以及外出参会、入住酒店、突发事件等重要活动。
 本次研讨会还专题征集了论文,参会代表就部分优秀论文进行了学习交流。(本文底部有论文集电子版的下载方法)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媒体对本次研讨活动进行了报道。来自俄罗斯、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等部分国际组织代表,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和部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走出去”企业代表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200余人参会。 
出品: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
电话:010-86390937-903/909
手机:13520105951(微信同号)
征稿:pub@esindustry.org
网站:www.oshevent.com                   www.esindustr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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