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盐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在“梳网清格”大排查中,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货车装满了货物在步湖路上行驶。民警经过检查发现,该货车悬挂号牌处有明显工具撬动的痕迹,发动机号码也已被磨掉,只有铭牌还在。
经过向驾驶员苏某了解和铭牌查询,得知该货车车主系郭猛的邵某,邵某在去年因为该车车况不佳,没有按正规程序提前报废,而是在撬掉车牌后将该车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的刘某又转身将货车卖给了苏某。
该车年审期至2019年10月31日,经过磅后,苏某驾驶的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当得知自己将会受到未悬挂号牌和超载的处罚时,苏某后悔不迭,而车主邵某得知自己卖废品的货车又被人转卖还超载上路时,更是后怕不已。
来源:实习生 韦桂文 记者 张勇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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