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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招聘专职消防员34人,高中学历即可报名!缴纳“六险”

阅读量:3823484 2019-10-2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红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红山区政府批准,拟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一批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34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政务辅助人员4人,均为男性。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共设置三类岗位,第一类岗位,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第二类岗位,招聘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6人;第三类岗位,招聘政务辅助人员4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红山区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公告发布日期前户籍迁入红山区为准)。
3.具有高中或同等级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各类遗传、慢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执勤训练的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烟疤,无纹身,五官端正。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5.报考第一类专职消防员、第三类政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年龄为18至27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第二类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需持有A2、B2准驾证照,驾龄在两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⑶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⑷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⑸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25日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2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红山区昭乌达路22号)。
3.审核时须本人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身高栏空,报名时现场光脚测量身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个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工整写上名字)。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和准驾证原件。退役军人携带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交考务费70元(报名费20元,体能测试和面试费50元)。除不可抗拒力情况外,未参加考试者,考务费概不退还。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体能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10米×4往返跑≦13秒1。测试方式:单个或分组考核;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跑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计分标准:13″10=1分,13″9=2分,13″8=3分,13″7=4分,以此类推,每递减0.1秒增加1分。
2.1000米跑≦4分25秒。测试方式:分组考核;在跑道上标出起跑线,考生从起跑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计分标准:4′25″=1分,4′23″=2分,4′21″=3分,4′19″=4分,以此类推,每递减2秒增加1分。
3.驾驶员岗位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场地、路面、倒库移库等驾驶科目操作,3次操作,完成其中1次即可。
4.体能测试个人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全部考生成绩及测试达标(合格)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具有两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加2分。
2.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分值。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4.如所招录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数没有达到招聘人数时,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可以从其他岗位调剂。
5.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公示
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赤峰市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聘用人员须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诺书》、《告知书》等。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解除合同。考核合格的晋升工资档次及待遇。
(九)培训
对确定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计算在试用期内),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工资。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实行等级管理,根据工作年限和考核成绩授予等级,凭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平均工资为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其中基础工资2980元,消防员岗位每个工作日补贴50元。
2.职务工资:任队长(副队长)职务500(400)元/月,任队长助理400元/月,任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
3.缴纳“六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全身体检。
六、专业工作要求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红山区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轮班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
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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