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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这名“馆长”出名了,骗了几十名老人670多万元……

阅读量:3820337 2019-10-26







“手牵手,百岁梦”的脉脉温情,几个鸡蛋、几小包洗衣粉、几块肥皂的讲课宣传活动,几次一起聊天、喝茶或者旅游,就把许多的老年人逐渐引诱进了圈套,从而让众多老年人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养老钱成为了犯罪分子的“盘中菜”。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非法集资案件:一家名为“博远生活馆”的保健品店以销售江苏无锡“海博惠商城”会员资格及产品的名义,以购买会员或者产品可以赚取高额积分兑换产品或者现金等噱头,非法吸收70多位老人的养老钱共计670余万元,现该生活馆馆长钟某虹被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钟某虹加盟赣州博远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注册成立了南康博远生活馆,担任馆长,负责南康博远店的经营管理(该店前期经营项目主要为销售中老年保健品)。
2017年10月,赣州市博远公司法人代表兰某和钟某虹经过考察,认为做保健品项目基本没什么利润,兰某决定将赣州区域相关门店发展为无锡海博惠会员及产品门店,兰某为海博惠赣州地区的负责人,钟某虹将南康博远生活馆发展成为海博惠线下南康区域导购店。

无锡海博惠线下导购店以推销会员及产品的方式,将老年人作为主要对象,高额销售会员资格及保健产品,同时赠送高额积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更多产品或者现金。众多老年人在宣传鼓动和利益诱惑之下,出高价购买了大量的会员及产品。
2017年10月开始,钟某虹的“南康生活馆”成为“海博惠网上商城”(后因被禁,更名团乐网、卖多多网上商城等)的推广网点,并在其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下,以带有高额返利为特征的海博惠商城银卡、金卡、明珠卡、皇冠卡会员等名目,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上课、产品展销的形式在南康发展海博惠会员100余人,变相吸收董某阳、张某财、卢某盛、袁某祯、谢某才等70多人资金670余万元。有部分老年人分别购买了十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会员及产品,更有甚者,消费达90多万元。2018年4月,无锡海博惠资金链断裂,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调查。2018年4月南康博远生活馆停止向被害人兑付本息,导致上述70多人的480余万元本金无法赎回。今年8月,南康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并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钟某虹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并接受调查。
检察亮剑侦查结束并移送审查逮捕期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钟某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南康博远生活馆作为平台,以推销海博惠会员及产品有高额返利为利诱,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资金67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480余万元,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决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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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手法花样翻新,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极具欺骗性。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老年朋友应该提高警惕,管好自己的养老钱,相信“天下没有免费午餐”,擦亮眼睛辨识骗局,切勿被“高利回报”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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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赣州南康检察
▍图文编辑:小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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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李河芳律师 | 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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