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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国务院安委办通报“10·15”事故

阅读量:3806873 2019-10-26



10月21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2019年10月15日11时10分左右,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的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通报》称,经初步调查,该企业作为铸造机械制造类企业,违规擅自建设化工项目,盲目进行试生产,其树脂车间一台10立方米常压反应釜(产品为酚醛树脂,主要原料为苯酚和多聚甲醛)在试生产期间突然发生爆炸,详细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事故企业法治意识十分淡漠,巧立名目逃避监管,在未履行申报、备案手续情况下,擅自建设化工生产项目并组织试生产,安全措施缺失、风险失控酿成事故。二是地方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漏洞,事故企业未在化工园区,按照工商登记信息不属于化工企业,但实际上违规建有化工装置、使用危险化学品,地方有关部门归口管理职责不明确,对事故企业躲避监管、非法建设生产的行为失察。三是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不落实,招商引资把关不严,事故企业酚醛树脂生产项目来源于广东东莞,因环保压力大而转移至广西,地方盲目承接埋下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通报》要求,一是要立即组织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摸排,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筛查,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的企业,核查其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是否违规建设化工装置等。二是要认真抓好国庆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反弹。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充分研判复产复工过程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防止复产复工期间事故反弹。三是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查漏补缺管控风险。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要注重源头准入和风险摸排,要高度警惕淘汰落后产能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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