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鲜”面向全球征集形象LOGO和广告语//
为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威海海鲜”品牌形象LOGO和广告语,进一步提升“威海海鲜”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威海海鲜”品牌形象。
作品设计要充分体现威海市独特的环境、资源、区位和海洋特色产业优势,挖掘威海海洋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内涵,将文化元素有效地融入“威海海鲜”品牌,突出“威海海鲜”良好的内在品质、丰富的文化元素、日益增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表达出威海海鲜的优质、新鲜、营养、美味和影响力。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视觉时尚,符合国际惯例,避免与宗教信仰、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冲突,充分体现国际性,便于全球推广。
一、征集时间2019年10月19(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24时(北京时间)止。
二、应征作品要求(一)品牌形象logo
应征作品应简洁、明快、含义明确,便于识别和记忆,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可以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彩色打印,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广告语
应征作品分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要主题鲜明、简短明快、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在国内外传播。
(三)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评选。对于每个应征作品,应征单位应提交包括《作品设计稿》、《报名表》、《转让承诺函》等三份文件,其中,logo设计稿应包括绘制形象、中英文名称和设计说明,否则,概不采用。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设计说明要详细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名称的含义。
三、应征作品的评审和决定(一)评审。由威海市委宣传部、海洋发展局、文化与旅游局、渔业企业、相关领域专家、媒体、市民等10位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邀请威海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评审分三轮。一审:从数万份里分别选出1000份作品;二审:再分别精选出100份作品;三审:分别选出30份作品,按照排名分别为拟录用档、入围档、鼓励档。
(二)威海市海洋发展局拥有决定“威海海鲜”品牌形象logo和广告语的最终权利。
四、奖励(一)录用奖
“威海海鲜”品牌形象logo和广告语共2个元素。每个元素录用1件设计作品,共计2件作品。每采用1个元素设计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采用2个元素设计作品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二)入围奖
“威海海鲜”品牌形象logo和广告语共2个元素。每个元素入围5件设计作品,共计10件作品。每采用1个元素设计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采用2个元素设计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鼓励奖
从应征logo和广告语作品中各评选20个鼓励奖,每件作品奖励500元,或赠送威海旅游景点门票作为奖励。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单位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奖金在商标注册审核通过后30日内兑付。若注册审查不能通过,视为没入围作品,将从另外入围作品中选择。奖金按照获奖排序最高标准发放,作品正式录用后,只发放录用奖金,取消入围奖金。
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送达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直接送交等其他任何方式。
邮递地址:中国·山东省威海市统一路420号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0631-5191506(周一至周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