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潜逃16年之久的共同贪污犯罪嫌疑人黄某四向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23日移送至麻阳县监察委调查。至此,发生在16年前的麻阳县郭公坪乡原邮政支局金库被盗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2002年12月29日,麻阳县郭公坪乡原邮政支局出纳李某辉与郭公坪乡村民黄某其,黄某良,黄某四一起预谋窃取郭公坪乡邮政支局金库。当晚,李某辉在金库值班,趁夜深时,由李某辉接应,黄某其,黄某良,黄某四等人按照事先分工潜入金库,使用准备的钢杄,撬棍等作案工具,撬开金库保险柜,窃取大额现金。
案发后,麻阳县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局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辉、黄某其、黄某良相继被抓获归案,后经麻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三人被判处十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而同案犯黄某四潜逃。
黄某四潜逃后,麻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一直在摸查其踪迹,多处走访调查,多次做其亲属工作配合劝诫其投案自首。检察院自侦部门转隶监察委后,该案一并移送。黄某四背负罪责,虽潜逃了十六余年,但心灵没有得到片刻安宁,一直无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在法律震慑、技术追逃以及亲情感召下,他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目前,黄某四涉嫌贪污一案已调查终结,移送麻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文|禹杰 滕勤 黄菲
排版|张琳
审核|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