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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明明坐副驾驶位,却被判危险驾驶罪?!只因...

阅读量:3802238 2019-10-26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
司机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但你知道吗,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人
也会被“判”危险驾驶罪。
到底怎么回事呢?
车主让饮酒朋友开车 发生意外致人身亡
事情还要从2019年4月12日说起。当晚,李某(男,24岁,河南永城人)和巢某(女,26岁,河南永城人)与朋友一起在温州某饭店聚餐。年轻人相聚,把酒言欢,直到13日凌晨才准备离开。
然而,巢某在明知朋友李某已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轿车交给对方驾驶。随后,由李某驾车,巢某坐在副驾。
凌晨1时55分,车子途经万松东路与拱瑞山路路口时,因车速过快与一辆人力货运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来源:浙江交警
事故发生后,民警在现场附近找到李某、巢某等人,发现他们身上带有明显酒气。经抽取血样检测,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已构成醉驾。
▲事故现场照片 来源:浙江交警
车主构成“共同犯罪”
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巢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严重超速,后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李某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车主巢某明知李某已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提供给李某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巢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图源:IC photo
根据法律规定,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工具或者是提供帮助就构成了“共同犯罪”。而实施“共同犯罪”的人要各自为整个犯罪后果来承担责任。
本案中,巢某在明知李某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子交给李某驾驶,为其犯罪提供了重要的条件,这显然已经构成“共同犯罪”。

酒驾不仅威胁个人安全,
也是对他人生命不负责的表现。
今年已是“醉驾入刑”政策实施的第九个年头,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对酒驾法律后果
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
这些关于“酒驾”认识的误区要注意
(滑动查看)



图源:央视新闻
名城君再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驾驶,从我做起!
来源:浙江交警、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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