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市龙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民航路派出所密切合作,破获入室盗窃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价值6万余元。
10月10日至12日,分局刑侦大队相继接到三起,居民国庆节期间外出,返回家中发现家中财物被盗案件。
接警后,龙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勘察,三起案件做案手法相同且均以居民住宅为作案目标,作案时间相近。
记者从齐市龙沙警方了解到,这几起案件都是10月4日到11日期间案发的,有以下几个相同点:遭窃的都是十一假期家中无人的市民家中,案发时间都是晚上18点到20点之间,作案手法都是从窗外推开没有防盗网的塑窗后爬进室内行窃,盗窃财物以男士服饰和金银首饰为主。
齐市龙沙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民警刘春风向记者介绍,其中第一起案件,被盗的是一个3楼的住户,该住户室外有一个大缓台,嫌疑人在缓台推的窗户,入室偷盗了几件首饰盒一件男士夹克。
据警方介绍,该嫌疑男子偷衣服是因为怕监控拍到,为了掩人耳目,变装逃走。
第二起案件中,该男子行窃过程中,翻床板时,还把自己的鼻子碰坏了。期间,有一块价值8万元的手表,被该男子翻掉在床下,没有带走。
第三起案件中,该男子偷盗了一户一楼住户,偷了大量首饰,偷完感觉累了,顺道还吧被害人家旁边的一辆自行车骑走了……
民警经大量工作,迅速锁定了曾有两次盗窃前科的人员丛某某,10月15日,民警在甘南镇瑞福小区将正欲外出的丛某某抓获,并在嫌疑人家中、车中缴获手表、黄金首饰、玉镯、耳环、大衣等赃物。
(部分赃物)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丛某某,如实供述10月10日至12日在龙沙区实施3起入室盗窃的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丛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齐市龙沙警方提醒:长期不在家的市民,家中如果楼层较低,且没有窗外防盗网,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贵重物品。
长期不在家中,也可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发现有被盗迹象,第一时间报警。
龙头新闻 栾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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