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彻底治理全县范围内道路交通乱点乱象,还老百姓一个干净、清爽的路域环境,根据市交安委《关于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双十乱点”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昭交安委〔2019〕15号文件要求:
彝良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路沿线“双十乱点”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所确定的市级挂牌督办乱点隐患1个,县级挂牌督办乱点隐患11个,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实抓好此项工作,使公路沿线“双十乱点”得到有效治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彝良县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双十乱点”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家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张 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陆 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成 员:邰盛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 庭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 松 :县交运局党组副书记林世华 :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伯银: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童艺江 :彝良运管分局局长赵庆宪 : 彝良公路分局局长刘 辉 县路政大队大队长王 华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角奎镇、洛泽河镇、龙街乡、海子镇、龙安镇、钟鸣镇、牛街镇乡镇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交安委,由林世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抽人组成,具体负责资料收集上报,对县级挂牌督办乱点组织验收。
二、乱点情况及责任部门
(一)市级挂牌督办乱点名称:洛泽河水泥厂集镇位置:彝镇线上隐患情况: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严重,经常堵车。位于长下坡路段,曾因车辆严重超载失控冲入集镇,导致1人死亡;责任部门:由洛泽河镇政府牵头,交警大队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二)县级挂牌督办乱点1. 名称:角奎镇发达集镇位置:彝海线上隐患情况:道路损毁严重,车辆通行困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经常堵车;责任部门:由角奎镇政府牵头,交运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2. 名称:海子镇海子集镇位置:彝海线上隐患情况:乱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严重,高速公路运料大车进出频繁,道路损毁,堵车严重;责任部门:由海子镇政府牵头,交运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3. 名称:角奎镇发界安置点位置:昭彝快速通道隐患情况:路面损毁严重,渣土车进出场站占道,堵车严重;责任部门:由角奎镇政府牵头,公路分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4. 名称:龙街乡硫磺厂集镇位置:彝镇线上隐患情况: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责任部门:由龙街乡政府牵头,交警大队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5. 名称:龙街乡坪子村集镇位置:彝镇线上隐患描述: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责任部门:由龙街乡政府牵头,交警大队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6. 名称:牛街镇沙湾路段位置:柿凤线上隐患描述: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经过时,销售土特产人员冲上道路叫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责任部门:由牛街镇政府牵头并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7. 名称:彝牛公路龙安下街口位置:彝牛线上隐患情况:修理厂占道修车,车辆乱停乱放;责任部门:由龙安镇政府牵头,运管分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8. 名称:彝岔线大河隧道(北口)大关方向位置:彝岔线上隐患情况:公路边沟开挖后未规范治理,“脏、乱、差”现象突出,修理厂停车占道修车、车辆乱停乱放;责任部门:由角奎镇政府牵头,公路分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9. 名称:红石岩二级路边位置:昭彝快速通道红石岩至天力公司门口隐患情况:大车长期占道停放,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责任部门:由角奎镇政府牵头,交巡警大队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10. 名称:渔湖新城至练兵场沿线位置:彝海线上隐患情况:建筑材料占道堆放,造成堵车责任部门:由角奎镇政府牵头,城管执法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11. 名称:钟鸣镇钟鸣集镇位置:双钟线上隐患情况:由钟鸣集镇位于双钟(双坟至钟鸣)线末端,长下坡路段,大货车超限超载严重,隐患突出。责任部门:由钟鸣镇政府牵头,交运局主导,其他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配合。
三、整治措施
(一)各乡镇要完善乡镇和村集镇道路的限行、限高措施,明确限行时间、限行车型。集镇有过境道路的,要尽量避免大货车从集镇穿行。确因需要大货车进入集镇的,要落实管理人员,实行申报审批放行制度。
道路警示提示、限行禁行的标志标牌和减速装置缺乏或安装数量不足的,要迅速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时安装到位。要继续落实好赶集天勤务制度,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执法小分队对赶集天道路通行秩序进行全面管控。要发动“两站两员”和村组干部,加大对进入村集镇道路车辆的劝导、提示力度。
(二)继续加大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挂车、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员超载、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督促其及时处理,尽最大努力消除车辆和驾驶人隐患。要严格城市渣土车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批,加强城市渣土车安全通行监管,减少城市渣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以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为重点,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是否到位等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时进行整改。
(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两微一抖”等现代新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对限行、限高的情况和渣土车安全通行要求等进行提醒提示,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
四、整治要求
(一)涉及“双十乱点”整治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形成一致的整治措施和意见,按一点一方案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以及责任人员和整治时限要求,落实整治资金,确保乱点在三个月之内得到有效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未涉及“双十乱点”的各乡镇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抓好辖区内的道路隐患治理工作。
(二)请涉及“双十乱点”整治的各乡镇人民政府,于10月28日前上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情况;10月31日前按照一点一方案工作要求上报乱点整治工作方案。
(三)所涉乡镇和相关部门,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乱点整治情况,并由“双十乱点”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县政府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
(四)资料上报“双十乱点”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学媛,电话:13578012007,传真:0870-5125303,邮箱:623347452@qq.com。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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