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屏山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狩猎野猪获刑

屏山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狩猎野猪获刑

阅读量:3783736 2019-10-25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使用非法持有的枪支猎捕野生动物案,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案发,被告人雷某某在其家中存放两支火药枪,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雷某某(无持枪证、狩猎证)携带上述两支火药枪,邀约李某某(另处)、王某某(另处)前往屏山县锦屏镇与龙溪乡交界地段的沙湾区域狩猎,雷某某使用两支火药枪猎捕到野猪一只。

    经鉴定,涉案两支枪支疑似物属于枪支。经检验确认,送检疑似野生动物照片为野猪,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某非法持有两支枪支并伙同他人在禁猎期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狩猎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依据被告人雷某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立功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内容来自中国法院网讯、图片来自网络


福利推介!限时秒杀
点击下方文字进入购买界面
28元抢“屏山太平洋影城”电影套票!节假日通用!不限场次,可兑换任意电影票1张+可乐1杯!
限量抢!29.8元抢原价140元5斤美蛙火锅套餐,还可享受花鲢鱼8.8元/斤
9.9元抢鸿正国际【极致汽车洗护中心】单次精洗;89元抢深度精洗打蜡套餐!限时抢购!
热文.招聘.交友.策划.推广.活动.品牌
投稿、合作:电话及微信:15984475566

点击阅读原文,免费发布信息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