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上午,Shakeel Kazmi教授为法律硕士2019级全体学生进行了主题为“美国法律体系中的司法审查”的讲座。
首先,Shakeel教授为现场师生介绍了美国的司法体系,并重点讲解了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由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其中,Shakeel教授详细讲解了联邦最高法院的组成与职权。联邦最高法院共有9名大法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上诉管辖。作为最终的裁决者,联邦最高法院依据宪法、法律惯例和判例,为社会公众提供对美国法律权威的、统一的法律解释。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所作出的法律解释效力甚至高于一般法律,所以大法官们都十分谨慎,通常只对十分重要的案件发表意见。
接着,Shakeel教授对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讲解。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对违反宪法原则的立法或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宣布该行为无效,这是法院对议会和政府行使控制职能的体现。通过分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Shakeel教授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
在互动提问环节,有学生提问“联邦最高法院如何判断案件是否重要”。Shakeel教授认为,联邦最高法院通常对由民法、刑法等一般法律规范的案件不会发表意见,而那些关系到宪法制度、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案件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