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晋城建筑工人实名制来了!拖欠工资要严查!

晋城建筑工人实名制来了!拖欠工资要严查!

阅读量:3779875 2019-10-25



点 击 下 面,进 入 自 己 乡 镇!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也是解决就业的主战场之一但与此同时建筑业用工秩序不尽规范建筑工人工资拖欠严重
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却依然存在日前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狠抓制度落实
明确项目各方主体责任
0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按照《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加快推进建筑工作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加快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确保我市范围内的在建、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均按要求全面实施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和落实治欠保支制度,实现数据对接和所有新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信息管理全覆盖。
◆要规范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与建筑业企业约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其按合同约定将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要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本单位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将项目现场用工信息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02
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加快推进建筑工作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履行各自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职责,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
◆要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安全,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要确保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治欠保支六项制度落实到位。
所有项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03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在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劳资管理人员,劳资管理人员应是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项目检查记录等为内容的项目实名制台账,将项目现场用工信息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开展检查
做好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
一是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检查,自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对本地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和治欠保支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轮全面自查,项目监管要责任到人,确保实名制信息管理政策和采集工作落实到所有在建项目,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开展,治欠保支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整改阶段
从2019年11月1日起,各县(市、区)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逐一建立台账,尤其是未开展实名制信息采集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12月15日前全部采集到位;
三是督查阶段
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县开展督查,结果要进行排名和全市通报。确保数据上报工作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在2019年底前实现本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上报率和准确率100%。
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对各县(市、区)建筑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信息管理推进情况的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月考核、月排名工作制度。
对工作推进缓慢、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工作推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对拒不落实治欠保支制度的建设项目将以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并计入诚信档案,向各成员单位推送涉及企业信息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做好月度工作总结和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实名制落实情况统计表》,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 系 人:雷  波
联系电话:0356-2229251
联系邮箱:jcszjjjgk@163.com
来源 |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