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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10余城密集调整公积金政策!镇江……

阅读量:3774760 2019-10-25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号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公告,即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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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仅是国家层面,随着调控逐步深入,地方市场开始出现,作为楼市调控需求侧的重要抓手,各地开始陆续调整公积金政策。其中,由于地方楼市情况的差异,既有调高贷款限额,也有调低的。

10月22日,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被披露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规对原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延长购房提取时间间隔、对租房提取额度进行差异化安排、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10月9日,媒体报道的一则通知显示,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19年10月15日起,
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其他贷款使用政策不变。
9月29日,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从11月1日起,将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对异地转移职工贷款缴存时间、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及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规定等方面的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该政策提出,所购再交易房的楼龄超过30年的,不得申请再交易房贷款。取消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20年的,不予贷款”的规定。
9月2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9月25日印发文件,对该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
其中,将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由“认贷不认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并降低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由50万元降至3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9月1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加快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17日起,徐州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7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9月12,武汉市日前推出《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新细则放宽了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限制条件,延长了二手房贷款最长时限。此外,武汉还制定政策,允许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9月9日晚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用再等待一年。
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25%,改为不得低于20%;
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40%,改为不得低于30%。
9月5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从当月15日起,职工家庭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实行全额贷款政策,原已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予扣除。
在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恢复为上浮10%执行。
另外,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NO. 2|贰
而就在近期,镇江公积金政策也迎来了重大调整! 2019年10月12日起镇江公积金暂停异地贷款业务!

小编随即联系了镇江市公积金中心,询问相关信息,了解到,目前镇江市个人最高贷款30万,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夫妻共同贷款额度低于无锡。
并且目前镇江市公积金是“只认贷不认房”!产权人和配偶一共可进行两次公积金贷款,在第一次贷款还清后方可进行第二次贷款!

最新公积金政策6大变化
1、保障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使用权益。
原政策:缴存职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住房的,只有购房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现政策:夫妻只有一方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留置核查,购房真实的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原政策:缴存职工所购房屋两年内存在重复交易行为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两年后才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现政策: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留置核查,购房真实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完善异地公积金二次贷款规定。
明确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上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结清的,按我市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款为总房价的60%,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异地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放宽提取公积金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扣减标准。
原政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复缴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不复缴的,扣减相应贷款额度。
现政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保留不低于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符合上述条件后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再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中扣减。
4、明确购买异地住房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原政策:在外市以本人或家庭成员名义购买住房,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领取外市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先政策: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在我市有抵押物或者质押物作为担保,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明确异地商业贷款不得申请“商转公”及“商转公”贴息业务。
此次政策中进一步明确,由于外地商业贷款承办银行不属于镇江中心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因此,在外地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不能在我市申请“商转公”业务,也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贴息业务。
6、明确子女与父母进行房屋交易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目前镇江市区的最新购房政策,以及各种补贴的申请条件。
2019年镇江市区最新购房政策
目前镇江市区施行限贷不限购,即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者(全国范围)无法再进行贷款买房。如需继续贷款买房,需还清一套商业贷款。

2019年镇江贷款政策
一、镇江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是指在镇江或其他城市没有贷款记录,如果之前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也算首套房,首付及利率按照首套房执行。
2、二套房是指在镇江或者其他城市有一套贷款没有结清,那么首付及利率按照二套房执行。
二、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额度镇江市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个人和家庭可贷额度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
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的职工缴存时限由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提高到12个月(含)以上,且不得通过补缴、提前汇缴等方式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家庭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受缴存账户余额的限制,按照原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确定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首付按照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夫妻或者子女与父母,如家庭成员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次贷款。
根据最新政策,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60%。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3.25%,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利率上浮10%。
>>>外地人是否可使用公积金根据最新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得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提取公积金根据公积金相关管理规定,符合条件并取得相关材料后可申请提取,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为原件):
(1)《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提取人身份证
2017年11月1日起,镇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暂停“商转公”的政策,在此期间购房者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这个贴息主要是弥补公积金贷款和实际办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之间的息差。
假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利率为标准利率4.9%,且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利率为3.25%,那么利息差为1.65%。根据我市户均贷款30万元计算,那么一年可获利率补贴近5000元。
部分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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