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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退役士兵看过来!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阅读量:3751578 2019-10-24


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来源:忻州日报
公 告
根据中央、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在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请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到主管部门)、无安置单位的到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申请材料:
1、补交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登录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或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下载,安置单位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7、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一网通一次办”下载,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政审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2、3项材料。
(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电话:0350-8686898)
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10月18日
来源: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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