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结构、模式与发展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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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摘 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推力,供给侧改革和中国小农的多元面向为二者衔接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空间。在家庭劳动力供给质量弱化、政府保障机制供给错位、市场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以及社会服务供给缺位的现实条件下,多主体参与的衔接模式在各地不断涌现,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供了多元化的思路。根据供给主体差异,具体衔接模式包括“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合作社+企业”“小农户+社会组织”、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等。文章在对其中四种模式的内容分析及案例评价的基础上,从立足农民传统、重识农业价值、整合社会资源和创新合作形式四个维度提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发展走向。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就如何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提出了相关意见[1],为各层面的涉农主体进行农业发展提供了参考价值。当前小农户经营在中国农业生产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并且这种趋势还将长期存在,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正确认识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理论溯源、具体模式与发展走向成为一个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重大命题。
一、现代农业与“小农经济行为”的主要理论学派
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过程,完成该过程便实现了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市场化、工业化、科技化、产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等[2]。依据现代农业的特征,在探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问题上,需要对小农经济行为理论进行辨析,该理论由早期的应用型导向研究转向理论型导向研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历史上看,围绕小农经济行为形成了三个主要理论流派:一是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阶级小农”观点;二是实体主义学派的“生存小农”观点;三是形式主义学派的“理性小农”观点。这三个理论流派基于不同的时空条件,更具体地从经济维度阐释了小农户的生产方式,并构成了小农经济行为理论的多元面向。
(一)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阶级小农”观点
在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中,小农是法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一个阶级,他们生活条件相同,但生产方式互相隔离。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进行生产,缺乏社会分工和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生产的目的仅为满足自身的需求,生活资料多半来自于自然的交换,而不是依靠社会的交往,如此保守的农民像一个个分散的马铃薯,一般不会以自己的名义来维护阶级利益[3]。小农落后的本质并非是“小”,而是由落后的生产方式造成的,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笔下的“改造小农”实质是改变小农的生产工具和传统技术[4]。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小农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资本的社会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应用,再加上农业的恶化和农民负债的增加,小农生产方式作为“过去生产方式的一种残余”,必然走向消亡[5]。列宁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户分化的观点,认为在资本主义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中,租佃资本家排挤农民,农民将会产生分化,大量的小农将会成为无产阶级。若要实现农业改造,需要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6]。这种“阶级小农”观点的提出与马克思主义者所观察到的小农生产方式落后、阶级意识薄弱等有直接的关联[7]。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具备市场化、科技化、社会化等特征的现代农业,与小农户之间形成二元对立的局面,二者有机衔接的途径便是赋权小农户以及改变他们落后的生产方式。
(二)实体主义学派的“生存小农”观点
实体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恰亚诺夫和斯科特。一方面,恰亚诺夫以“劳动—消费均衡论”来论证“生存小农”的观点,即小农的体能耗费是有限制的,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小农的工作量越大,他所付出的最后一单位的辛苦程度就越高,同时小农获得的价值总量与边际效用成反比。任何小农农场的产值都会有一个限度,当产值增长到一定水平后,劳动强度和劳动所获价值的边际效用就会达到一个均衡点[8]41-58,也就是说,小农农场的经营状况会随着家庭生命周期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小农经济不能以研究资本主义常用的阶级分化话语来理解,小农是家庭式的生产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而非追求利润最大化,小农具有独特的组织生产体系,遵循着自身的逻辑和规则[9]。另一方面,斯科特通过对东南亚小农社会的深入调查,认为小农经济的主导原则是“安全第一”,生存伦理根植于农民社会的经济实践和交易之中,农民更关注“剩下多少”而不是“被拿走多少”[10]。故而,在同一共同体中,农民尊重人人都有维持生计这一基本权利的道德观念,以及“主客”间的“互惠关系”和社会公正准则,农民的经济行为基于道德伦理而非经济理性[11]。现代农业的分工体系注定让小农卷入市场,在生活资料商品化的今天,所有的农民都与非农生产和市场交换有着重要的联系,道义原则逐渐被商业伦理所取代,使生存小农经济行为难以与现代农业进行有机衔接,但传统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社会基础依然能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
(三)形式主义学派的“理性小农”观点
形式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舒尔茨和波普金。一方面,舒尔茨通过证明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生产要素是合理的且不存在隐蔽失业问题,从而说明小农的经济行为并非懒散愚昧,而是和资本主义企业家有着同样的经济理性。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引进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这些要素可使农业收入流价格下降,从而让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12]。另一方面,波普金在对东南亚农业社会的调查中发现,传统农民与西方资本农场一样具有典型的理性特质,小农的行为动力受个人利益或家庭福利的影响,遵循着成本与收益的理性计算原则,并非由群体利益或道义价值观驱使。因此,农民无论在市场活动还是政治活动中,都是理性投资者,是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生产抉择的人。尽管贫穷,农民还是有机会进行风险投资。但由于搭便车、盗窃集体资源和相互猜疑等现象的存在,使农民集体行动缺乏共识和基础,乡村社区难以凝聚,进而损害农民的利益[13]。形式主义的“理性小农”观点诠释了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但该观点把传统农业视为停滞的社会,需通过西方现代生产要素来激活,忽视了本土农业社会的文化元素和孕育空间。
(四)中国小农的多元面向及其迫切性议题
在本土化的要求下,人们不禁追问,中国小农的经济行为究竟呈现哪种趋向,上述三种流派的论述是否能用于解释中国小农?对此,杜赞奇、黄宗智基于中国华北农村的调研材料,给予了较为清晰的回应。杜赞奇在对小农经济行为的判断上,同时接受斯科特和波普金的理论,认为二人的观点虽然对立,没有任何一方的理论能全面解释华北小农的行为特征,但二人所强调的核心特征和因素竟然和谐地集中在华北小农身上[14]。黄宗智对该问题的看法则更具彻底性,他提出中国小农是“综合小农”,即中国小农同时存在“阶级小农”“生存小农”和“理性小农”的面向,他们既是阶级社会的一员,也是满足家庭消费的单位,还是追求利润的个体,是由三种特性共同构成的密不可分的和谐统一体[15]。
以上无论是单一还是综合流派的论述和观点,均从某一角度切入,为深入把握小农的经济行为提供了研究基础。然而,唯有反思小农的性质理论模型与现实情境解释力之间的关系,才能进一步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指明方向,退一步讲,对小农性质问题的探讨虽然重要,但绝不能局限其中。在国家提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背景下,研究重心迫切需要从关注小农的性质问题转向关注小农的发展问题,即探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可能性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衔接,以指导下一阶段的生产和发展。中国情境下小农的多元面向,恰恰在一定程度增加了二者衔接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此外,如前文所言,各学派对小农经济行为的阐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面对当下多元主体参与农业发展的情境,站在供给侧改革的视角下了解各主体的供给资源,能为二者的有机衔接创造可能的发展空间。
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供给侧结构及其限度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同时要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1]。按此分类思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供给侧实际上是由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四类供给主体构成的结构体系,这四类主体在体系中分别发挥着基础、扶持、引导和联结的作用,见图1。但这只是顶层设计的理想状态,现实情境下这四类主体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中表现出一定的限度,包括家庭劳动力质量供给弱化,政府保障机制供给错位,市场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以及社会服务机制供给缺位。
(一)家庭劳动力质量供给弱化
自古以来,小农户都是以家庭为载体从事农业生产,并具有鲜明的社区属性,家庭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是保证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基础。但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城从事“非农化”生产活动,使得家庭劳动力质量供给弱化,动摇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石。从代际关系上看,农村青年理性的个体化意识越来越强,且比农村老人更能适应市场化的发展,外出务工成为农村青年主要的经济来源,务农的代际传递呈现断裂趋势。社会流动、代际分工和可持续生计三重动因下的“路径依赖”形塑了“老人农业”的现实[16]。从性别关系上看,男性外出务工,使农村妇女在家庭再生产任务的硬性约束下做出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理性决策[17],进而打破了“男耕女织”的历史传统。由于农村老人和妇女劳动力水平低,且以满足家庭需要为导向,这就为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带来难度,从长远看,不利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二)政府保障机制供给错位
当以满足家庭消费需求的小农户逐步走向市场和社会时,因其生产的个体化以及无序性而难以应对外部风险,急需政府作为第三方提供必要支撑和进行宏观调控,政府保障机制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中发挥扶持作用。《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小农户的发展能力、加强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的增收空间,以及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并通过稳定完善小农户的土地政策、强化对小农户的支持政策、健全对小农户的补贴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的水平以及拓宽小农户的农业保险覆盖面来扶持小农户。但现实仍呈现政府保障机制供给错位现象,是否能真正惠及小农户受制于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上即利益选择上的取舍[18]。
很多小农户从事农业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还包括照顾家人、乡土情怀等社会效益,但地方政府为应对政绩压力而异化执行上级指令,纯粹从经济效益出发,且没有充分考虑保障政策的延续性等行为造成诸多不良的后果,比如惠农政策、补贴机制、金融服务等向下乡资本和大农户倾斜,进而挤压小农户生存空间。很多小农户反映,“国家政策都是好的,但到下面就变了味”。
(三)市场交易成本居高不下
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必然要求小农户的农产品商品率得到较快增长,但囿于小农户的生产规模较小,使其能用于市场交易的农产品数量不足,无法像专业大户或农业企业那样和采购商建立稳定的销售关系,由此导致单位农产品市场交易成本较高,在流通环节上缺乏竞争优势。在现代市场规则下,交易成本往往成为影响小农户的家庭收入来源及其进入现代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关键因素。随着土地租金上涨、劳动力价格上升以及劳动过程管理成本提高,小农经济行为能够吸收和承担资本主义农场主所不愿意背负的生产成本与市场风险,因此部分专业大户或农业企业允许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但却控制着产业链条的上游和下游,例如控制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农民在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最终被负债捆绑,受到来自金融资本主义的控制,即“经济强制”[19]。另外,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并受自然环境的影响,灾害性气候和爆发性病虫害都会给小农户的生产带来波动和风险,造成小农户隐性交易成本上升。
(四)社会服务机制供给缺位
当前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公益性农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和购买服务四种类型[20],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小农户从传统小农向现代小农的转型受阻。一方面,基层服务机构的体制机制固化、人力物力资本缺乏保障、服务内容和质量相对落后、区域差异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部分地方服务功能逐渐弱化[21],难以给小农户生产提供有利的资源服务支撑。另一方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具生产和服务的双重功能,但在经营过程中“各自为战”的特点突出,甚至和小农户只形成简单的雇佣关系,对小农户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这导致社区内部为小农户提供的生产和信息服务十分有限,再加上外来经营者的不断涌入,弱化了地缘关系主导的社会网络[22],难以激发专业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愿,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小农户的发展机会。
三、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具体模式与实践样态
不同的供给主体特点各异,进而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也呈现明显的差异。还应注意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演化的动态过程。近年来,国内涌现出多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具体模式,为小农户产业的服务完善和现代农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根据发挥促进作用的主体差异,本文选取四种模式和相应的典型案例做详细分析。
(一)“小农户+合作社”模式
在市场的影响下,农业合作资本的原始积累势必发生,农业合作社取得对加工技术与销售的控制,统筹农民依据合作组织的规定制定家庭农场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技术,从而适应世界市场的需要[8]240-271。该形式最终演变成资本社会化基础上的社会合作经济体系,使社会经济制度发生质的改变。故此,政府应支持和引导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将分散的小农户或家庭农场联合起来,形成以“小农户+合作社”的衔接模式。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的产供销一体化服务,使从市场中获取的利润分配能够公平地分配给小农户或家庭农场,而不是仅分配给拥有大量资本的企业或资本家[23]。无论如何,农民合作社无疑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载体,小农组织化过程将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路径[2]。该模式演化过程见图2,以下结合现实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2013年4月,河南省灵宝市焦村镇罗家村的村两委为了盘活农村土地、农作、资金等资源以增加农户收入,成立了灵宝弘农沃土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村内社员100余名,旨在共同探索“传统文化、生态农业、资金互助”的综合发展之路[24]。近年来,合作社在道义流通、资金互助、联合统购、生态农业和养殖、土地托管、互助养老、便民服务、学习培训等领域进行了探索。2014年,鼓励社员和村集体以土地和果树入股,打造了165亩的苹果高标准生态示范园。2017年开展发酵床养猪项目,引入先进、环保的生产技术,提高产品品质。这些项目均以合作社为中介,并引导果农与企业家签订不使用化肥和农药的协议,企业以高出市场40%的价格承担生态成本,解决了销路问题。截至2019年1月,社员达300余户,资金互助部也实现了第一次分红,发起社员每股20000元可以获得分红9322元。此外,合作社还对老人社员和贫困户社员每人资助300元现金和礼物,真正地带动了村民致富。
灵宝弘农沃土农牧专业合作社不是所谓的“空壳社”,它实现了“集中资源办大事”。合作社作为一个联合载体,把小农户的各种资源和力量囊括进来,在降低成本、提高销售数量和价格、引进技术、促进资源转化、方便政府监督等方面,均发挥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以道义流通的方式对外销售苹果,或是设立资金互助部,开展文化公益事业等,均展示这个合作社以全新的思维看待和运营农业。除此之外,该合作社的主要特色还在于由村两委主导,具有巨大的内生力,因此在促进小农户组成合作社的过程中,需要有效动员地方已有组织,如地方党政组织、行业互助协会、文娱团体的参与,让他们扮演重要的角色,借助他们较成熟的组织网络,效果将事半功倍。在愈加严峻的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供需失衡的压力面前,合作社要进一步整合集体智慧、拓展产业类型、建立特色品牌,特别是要以“小而精”而非“多而泛”的姿态面向市场,还要注重发挥众多社员的主体性作用,避免一人或小团体专权的情况出现。
(二)“小农户+企业+合作社”模式
“企业+农户”模式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企业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来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目前该模式衍生出的有公司和农户的松散联结型、订单农业型、公司+基地+农户型以及公司和农户的股份合作型等[25]。这四种类型有着较强的稳定性,为小农户的产品销售拓宽渠道,提高了小农户的收益,且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模式使得小农户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下,这种“经济强制”为小农户的利益增长埋下隐患,例如面临高违约风险,同时还会造成农民分化加剧,甚至破坏乡村社会结构和传统文化。因此,小农户联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作为中介组织,联合起来与市场打交道,从中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也能够从农业企业中获得资金和技术的支持[26],“小农户+企业+合作社”经营方式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该模式演化过程见图3,以下结合现实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贵州省贞丰市鲁容乡辰印红糖厂在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引导当地农户自发组织成立鲁容乡贵妃源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2015年9月,鲁容乡辰印糖厂通过乡政府协调,流转土地40余亩建立加工厂房。以往糖厂收购甘蔗都是由老百姓自行砍运到厂,现在,糖厂创新合作模式,联合合作社组建互助收割队,进行甘蔗集中收割,统一运到加工厂,并由糖厂每天按吨发放工钱。互助队的建立,不仅解决了当地蔗农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还拓宽了老百姓就业路子。高品质红糖在市场上很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已经实现产值2000余万元,糖厂建设发展带动了当地200多户农户种植甘蔗,吸纳80多人到厂就业[27]。
鲁容乡贵妃源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是衔接蔗农和糖厂的中介组织。一方面,农业合作社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和建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优质的蔗糖和合理的市场价格吸引糖厂与其签订订单合同,糖厂则向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企业技术员对蔗农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蔗农自发组织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资金,并收到合作社经营后的利润分配。但在实践中,该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在扩大规模的情况下,普遍存在领导人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较低,决策能力也较弱,使糖厂和蔗农的衔接较为艰难。此外,在与糖厂的订单合作中,水稻和苞谷被甘蔗所替代,单一化的种植结构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一旦市场低迷或糖厂退出,蔗农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农户自身和地方政府需要立足地方实际建立相关的保障机制,以保证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种植结构的多样化。
(三)“小农户+社会组织”模式
在政策文本和西方话语的建构下,现代农业成为企业化、工业化、资本化的代名词,以取得最大利润为主要目的,逐渐形成了单一的发展轨迹,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资本下乡和高碳技术的使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流话语。然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发展方式引发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信贷危机、农民分化等社会问题,使得小农户和现代农业衔接陷入困境。因此,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现代农业并非单一的轨迹,可以有多种类型的发展方式,不同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和收益分配形式[28]。“小农户+社会组织”模式的出现重塑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安全食品信任网络,激发了乡村的活力,展现了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多元格局,在获得可观收益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食品市场和组织形式,并通过新的网络实现了食品价值的再分配[29],例如社区支持农业(CSA)、农超对接、“巢状市场”等,均证明小农户的生产方式在社会组织的引领下完全能够融入现代农业的发展体系。该模式演化过程见图4,以下结合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200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中心和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支持下,一批大学生创办了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旨在重建农民与市民的良好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小毛驴市民农园的经营模式在于重新定价农村资源,挖掘“三农”的多元价值,使消费者和生产者无缝对接,发挥政府、高校、企业、农民、市民、媒体等主体各自的优势,探索合作共赢的生态农业综合发展路径。在社会倡导方面,联合孕育了全国CSA大会、社会生态农业CSA联盟、北京有机农夫市集、全国爱故乡公益等平台,发起“返乡有种”等活动,提高农民的自信,改变社会对“三农”的刻板印象,促进城乡公平贸易和农户收入增长。市民还可通过农园直接参与耕作过程,体验农业乐趣,享用生态食材,十年来,该农园服务北京2000多个宅配家庭、1000多个租地家庭,并为他们供应了300多万斤有机蔬菜。同时还发起CSA实习生计划,培养了100多名新农人,成为推动乡村建设、返乡创业的重要力量[30]。
通过小毛驴市民农园的介入,小农户可直接与消费者建立短链的交易模式,保证了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规范了小农户安全食品生产的经营行为,市民打破市场壁垒直接了解甚至到实地参与农事活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任度在不断提升,逐渐走向互助共赢,从“产销联合”进化为“产消联合”。小毛驴市民农园除了在生产、销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外,还为小农户提供众多的培训机会,重塑了以匠人精神为主导的价值理念,并匹配以生态为核心的、传统与现代元素交融的产销技术。这些经过培训的人才返乡,成长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星星之火”。此外,这种新型模式已经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媒体的介入和客观报道能够扩大“小农户+社会组织”模式的影响范围和纵深发展。但也要认识到这种模式在中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完善,例如要处理好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要从帮扶小农户到促进他们自立。对于市民,要有效发挥他们的多样才能和利用他们丰富的社会资本以推动这项富有意义的事业的发展。
(四)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源于传统农户,但又紧贴市场的变化,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现阶段最适合的生产经营主体,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具有促进作用[31]。家庭农场这种新型经营主体把原子化的小农户重新凝聚起来,并不意味着小农户的消亡,相反能刺激小农户焕发生机,具体表现为小农户家庭内部互动及小农与社会互动方面。对于家庭内部互动,家庭农场有助于提高家庭的合作化程度,主要是由于家庭农场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经营决策需由家庭讨论和执行,能为父辈和子代创造沟通机会,使家庭内部无论是在劳动力还是资本合作上,能够达成一定的共识。此外,小农户采用家庭农场形式进入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体系,一方面追逐经济利润,依据工具理性组织生产、销售等过程;另一方面,家庭农场主要立足熟人社会的市场,“道义”和“情感”原则依然适用,小农户对依附于土地和农业上的文化和社会价值的坚持,实现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平衡发展。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的模式演化过程见图5,以下结合现实案例作具体分析。
安徽郎溪是一个农业大县,20世纪农业生产主体均为小农户,全县农户贫困发生率较高,农业生产率较低。2001年严某创办了第一个家庭农场———绿丰家庭农场。开办之后,郎溪县很多小农户效仿,截至2015年底,郎溪县共有家庭农场683家,经营土地面积达15万亩。2009年郎溪县成立了家庭农场协会,有效促进了家庭农场之间以及家庭农场与市场之间的沟通交流,并搭建了动态长效的交流平台,与多家银行协商,打造了“家庭农场贷款”金融产品。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郎溪县出台了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投资、就业等扶持政策[32]。此外,结合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活动,县农委每年组织100多名农业技术干部与家庭农场开展对接服务活动,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应用[33]。该模式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并保护了当地传统的农业文化资源。
从这个案例可看出,家庭农场不仅实现了小农户从家业向职业转化,而且延续了家庭劳动力的主体地位,郎溪家庭农场的组织化实现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带动了小农户的发展。但小农户若想发展为家庭农场,在很多方面还亟待完善。首先,在自身禀赋方面,外出打工依然是传统农户的首选,经营农业的农民年龄偏大且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其次,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贷款较为谨慎,小农户的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发展需求。同时家庭农场注册有些也名不副实,例如在郎溪当地就存在采用全雇工方式的经营主体注册成为家庭农场,这就会稀释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除此之外,家庭农场不仅面临着机械化、信息化方面的技术需求,同时还面临着具有风险的市场。因此,在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的模式下,未来有望向多功能农业发展,将农业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相统一,在多方主体的支持下找寻多元化的发展模式。
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未来发展走向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作为一种鼓励小农内生发展及多元主体合作形式的农业发展规划,是改造小农户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整个供给侧改革的体系中承担着重要的“依托”功能。依据乡村振兴战略所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小农户在和现代农业的衔接过程中,可以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立足农民传统,从“去小农化”到“再小农化”转变
在传统的经济体系中,小农户被视为弱势的劳动力要素,其与现代农业的规模生产、成本节约导向不相适应,由此,“去小农化”成为政策话语和社会实践的必然选择。经过一系列反思之后,近年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等,均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释放要重视小农户的信号。人们逐渐从单一的生产要素视角拓展为社会结构视角,进而发现小农户身上的多元价值,那么,在破除刻板印象之后,我们应该如何定位小农户呢?欧洲在20世纪末以来正经历普遍的“再小农化”过程,似乎指明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共生方向。“再小农化”指在农业活动受到挤压、边缘、退化、依附等背景下,让农业再一次变得更加贴近小农,其特征是“新小农”拥有自主的资源库,具备生产积极性,匠人精神占主导,以及农业活动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呈现消费关系以外的多元社会关系,这些特性使小农户获得强大的生命力[34]。在欧洲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小农户也可尝试进入“再小农化”过程。但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语境下的“新小农”是具备一定能力的农场主,在借鉴“再小农化”“新小农”概念时,要作本土化处理,立足中国农民传统,保持文化自觉,例如由小农户自主转变为“新小农”,由家庭农场扩大转化为“新小农”,在理念、生产和经营等方面,实现传统与现代的中和,从而更好地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形成中国式的发展道路。
(二)重识农业价值,从“单一功能”到“多种功能”转变
振兴乡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前提之一,是要重新认识农业的价值。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局限在粮食生产功能上,而忽视了农业在促进劳动力就业、提供优质原材料、传承传统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休闲娱乐、协调城乡发展、稳定国家战略等方面的作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活力在于依据农业的多种功能而创造出巨大的产业增值空间,由此,不仅要发展农业,而且要建立发达的非农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体系全面振兴。农业与工业相融合并不是一条西方式的农业工业化道路,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费孝通曾提出通过恢复乡镇企业来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中国的农村和土地问题,之后,在中原调研中又发现在不脱离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庭院经济,从发展手工业和副业,逐步发展到农产品的深加工业[35],除了苏南模式和庭院经济外,还有以家庭工业为主的温州模式和以“外向型”工业为主的珠江模式等。因此,产业融合存在历史渊源和可为空间,引导和支持小农户参与产业融合,需要在不脱离农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工业,尊重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个别性。近些年,特色小镇和传统村落的发展为小农户衔接第三产业提供了契机,成为培育农业农村新功能的主要抓手并有效促进了城乡交流。所以需要在突出市场主体运作和发挥政府引导及支持的基础上,立足农业多元价值,挖掘本土特色,发展文化创意农业,叠加旅游功能[36],能有效提升当地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的能力,最终切实增加小农户收入。
(三)整合社会资源,从“自我服务供给”到“社会服务供给”转变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稳定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战略引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各要素的“粘合剂”,能够将各要素进行科学的重组和分配,释放市场经营的风险压力,调和小农户经营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37],也是保障农村社会秩序良性运行和改善乡村治理环境的可靠途径[38]。为此,我们需要通过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引领小农户发展,改变小农户生产服务自我供给的限度。其一,针对不同类型农户的需求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将产业型政策和社会型政策结合起来,鼓励本地农民返乡创业,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人才力量[39]。其二,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体制和机制。体制建设上,政府要引领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改革,打破部门和领域界限,整合服务资源,各部门相互联动,打造维护农户利益的有效组织载体,并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法制建设[40]。此外,还需要通过完善运营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来发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长效作用。其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需要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打造社会化共享服务平台,加强水利设施和道路建设,创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为小农户在生产薄弱环节提供服务支持。
(四)创新合作形式,从“单一合作社”到“合作联合社”转变
为了满足日益多元的市场需求,抵御复杂的外部风险,还需要创新更具有竞争力的小农户组织主体。农民合作是中国组织建设的宝贵经验,据统计,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193.3万家[41]。由多个小农家庭组成专业合作社,再由多个专业合作社组成“合作联合社”,是一个可行的发展方向,能进一步释放小农户的合作潜力。2017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联合社合法的地位。在实践过程中,农民已经初步形成多样的联合社形态,有生产型联合社、销售型联合社、产业链型联合社和综合型联合社[42]。联合社有助于促进资源共享,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强化产业联合与链条延伸,提高市场谈判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其经济前景十分可观。在推动专业合作社往“合作联合社”转型时,需以文化为魂、以组织为纲,注重文化和制度建设,完善入社规章,利益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特别是要留存一部分盈余用于设立公共服务金,以支持社会服务的开展,例如有些联合社创办养老院、幼儿园、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合作主体数量,还是在合作领域和范围上,小农户均做到联合,就能真正享受衔接现代农业的红利。
五、小结
在“大国”小农的国情下,小农户的长期存在已然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小农户不仅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守护者,同时也是中国农业文化的传承者。目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培育工作已经迈入新的阶段,学界与之相关的探讨也日趋成熟。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多元主体如何参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衔接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议题。在中国小农多元面向的背景下,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供给侧结构体系的供给主体包括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他们分别承担着基础、扶持、引导和联结的功能,但各主体在参与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限度;为了突破限度,各地方均呈现出不同的实践样态,包括“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合作社+企业”“小农户+社会组织”、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等,文章选取了其中四个模式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主体参与对二者衔接都起着外部支持作用,但同时要注重小农户的内生发展。基于此,本研究认为未来发展需要立足农民传统、重识农业价值、整合社会资源及创新合作形式等。
当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势必会面临分化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农户在未来会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小农户承载着浓厚的传统文化和传统技艺,并与乡土社会相契合,生产行为以家庭为基础,有别于农业工业化的思维与主导行动。在自我观念改造和多元主体的资源供给下,小农户能有效吸收现代元素,完成从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的转变,进而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作者简介: 陈健,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生;; 苏志豪,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生。;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农业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17ZDA113);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多功能农业发展研究”(2019TC091);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