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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福清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胜利召开!林峭立当选福清市法学会会长(595)

阅读量:3718708 2019-10-23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发挥我市法学会作用,推进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更好履行相关职责,为“大福清”建设提供法治智囊团服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清”“法治福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0月23日上午,召开福清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参加对象为福清市法学会全体理事,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英俊主持。
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上,福清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建忠回顾2018年以来福清市法学会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长改选

鉴于人事变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改选法学会会长,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林峭立当选福清市法学会会长。
会长发言
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法学会会长林峭立对今后的法学会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弘扬法治精神。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法治思想,真正掌握精髓要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确保市法学会始终成为一个政治上坚定、市委市政府放心的组织,一个会员可以信赖、能施展才华发挥作用的组织,一个在推进平安福清、法治福清建设中真正可以倚重借力的组织。
二、增强法治实务,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会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价值所在。市法学会和广大法学会会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秉承“立足福清、研究福清、服务福清”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三、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法学工作。
市法学会全体理事要注重加强自身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要严格执行贯彻《中国法学会章程》,以提高组织能力为主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法治理论研究纵深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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