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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长刘群伟投票!

阅读量:3707292 2019-10-23




第二轮投票开始啦!!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陕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谱写了新时代法治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涌现出了一批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优秀法治人物,为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典型,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阎良公安
       根据参评人员的典型实绩,参考第一轮网上投票结果,经第一轮初评,初步确定了30名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现进行第二轮网上投票。
       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群伟成为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第二轮网上投票候选人。
事迹简介
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群伟
       刘群伟,男,现年42岁,陕西周至人,毕业于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工作18年来,先后在武屯派出所、凌云路派出所、北屯派出所工作,现任交警大队大队长。

       2018年5月,他被分局党委轮岗交流到交警大队担任大队长,能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他不断改革勤务模式,组建技术中队、铁骑中队,激发队伍活力,发掘队伍潜力,队伍面貌短时间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想着干、争着干、抢着干蔚然成风。特别是在对各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做到“不说情”、“不走后门”,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驾驶人处理率、证照处理率均达到100%。

       他团结带领大队一班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涉牌涉证、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基本遏制,辖区交通面貌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的一致好评。

       在工作上他处处体现一个“快”字。目前,各项警务活动很多,民警辅警工作中难免受到委屈,甚至人身攻击,作为大队领导,他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理,有力地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一年多时间,先后依法处理了五起在微信上辱骂民警执法的行为,刑事拘留了一名对执勤交警人身攻击的犯罪行为,为民警辅警撑了腰,鼓了劲,打了气。

       他总是把“赞”字留给别人。大队建立了“阎良交警微信群”,共有人数100余人,大队各中队民警和辅警每天在群里发布工作动态情况,大队班子成员始终能在第一时间点“赞”,能第一时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做出工作调整和提示,就是这个小小的举动,有力地推动了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2013年,担任分局北屯派出所所长,担任所长五年间,所荣所貌极大改善,派出所从一个不起眼的农村所,最后到年年在分局各项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市级“优秀基层科所队”3次、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次、“荣获汪勇式先进集体”1次,2015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基层所队”。他自己也在2014年至2017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科所队长”和“全市优秀科所队长”。

    2018年,大队先后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优秀交警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科、所、队”,被市交警支队评为“先进集体”,被阎良区总工会评为阎良区第三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他本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大队长”,被市局评为“优秀科、所、队长”。
投票须知:
开始时间:2019-10-23 00:00:00
截止时间:2019-10-28 00:00:00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每天可投一次,每次最多选择10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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