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盏镇江口坝社区“红十条”制度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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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银盏镇江口坝社区“红十条”制度
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22日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
为推进全社区工作,经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通过全体居民共同约定的十条规定,以户为单位,凡出现以下规定中的任何一条,经核后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
一、凡参与滋扰、纠缠、哄闹、盗窃、公然组织封建迷信活动、聚众造势、非法上访者;
二、不交物业管理费者;
三、乱办酒席铺张浪费者;
四、贷款不守信用者;
五、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挖乱种、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
六、不执行村支两委重大决策者;
七、不孝敬父母,不奉养父母者;
八、不管教未成年子女者;
九、不执行楼栋网格员合法管理者;
十、不支持社区建设与发展者。
凡违反“红十条”规定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列入“黑名单”制度,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间内,村支两委对列入“黑名单”的住户,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取消享受部分优惠政策的权利,直至“黑名单”住户改正错误行为,经居民代表大会考察合格并同意消除“黑名单”后,方可继续享受国家一切优惠政策和村支两委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