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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经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在市蒙中医院一楼大厅举行,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晓帆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晓岩,市政府副市长徐睿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文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代林,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素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冯小红等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卢晓岩副主任就《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副市长徐睿霞就下一步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介绍。新闻媒体围绕我市蒙医药发展现状、在《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制定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以及在此次立法工作中人大是如何发挥主导作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吴素婷、代林、冯小红就记者的问题分别作了解答。市人大常委会一贯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足于为民族医药的传承发展服务。在《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准确把握立法方向与立法质量,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共20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等上位法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将为我市蒙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带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新闻发布会上,发放了蒙汉双语印制的《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单行本。新闻发布会后,为弘扬蒙医药文化,举行了健康惠民的特色蒙医义诊活动。


本期供稿:梁文宇
本期摄影:崔 洁
本期编辑:云 超 王雨娟
本期审核: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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