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电商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根据《浙江省2019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计划安排,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金华市首届电子商务品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金华市域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电商领域黑名单;商标已注册,且商标持有人为中方。
二、申报材料
(一)金华电商重点品牌申报表;
(二)企业或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商标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品牌介绍材料:包括品牌注册时间、品牌销售的电商平台名称(账号、店铺)、销售情况预估、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等描述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有关企业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申报,相关材料报市商务局(服贸电商处)。申报表格附后。
(二)本次品牌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三)根据申报情况,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和公示,被评定为首届“电子商务重点品牌”的企业或个人,将作为评审省、国家重点电商品牌的推荐依据,并按规定给与一定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金华市电子商务重点品牌”评定标准(暂定)
附件2:“金华市电子商务重点品牌”申报表
金华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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