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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10至12月份互联网+监管“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集聚区安监办,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7至9月份,市局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领域“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2019安盾”3号专项执法行动和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等要求,在全市开展互联网+监管“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有效地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好转。10至12月份,市局将继续围绕局中心工作,并结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2019安盾”4号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管“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至12月,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检查组及检查区域市局分6个执法检查小组,每个执法检查小组负责若干个县(市、区)(分组见附件1)。在每个县(市、区)每月确定1~2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等功能区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其中2家采用“双随机”形式(抽查企业见附件2)。持证执法人员要随身携带装有浙政钉手机,当场点击检查表单相关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重点市局分6个执法检查小组,每个执法检查小组负责若干个县(市、区)(分组见附件1)。在每个县(市、区)每月确定1~2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等功能区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其中2家采用“双随机”形式(抽查企业见附件2)。持证执法人员要随身携带装有浙政钉手机,当场点击检查表单相关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要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事故举一反三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特殊作业审批是否规范,作业过程有无人员监护,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二)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情况;危化品场所的消防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粘贴、拴挂情况等。(三)要重点抽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家具制造、工艺品加工等安全基础条件较差,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和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四)要重点检查各县(市、区)2019年1-9月份检查企业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情况。三、工作要求(一)强化隐患整改,确保闭环管理。
各执法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检查“五张清单”,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措施,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二)突出现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各执法检查小组要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充分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对企业实行随机抽查,以执法检查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需立案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附件6)移交“一线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依法查处,并对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服务企业,培树安全示范。
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将执法检查与“三服务”相结合,树立“妈妈式”服务理念,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难题,积极培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检查纪律,确保廉政高效。
各执法检查小组检查时做到认真、仔细、扎实,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以及各地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工作高效。
附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