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建设、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人民调解的“软实力”,有力地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庄桥”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个格局


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准则,由“小调解”向“大调解”格局发展,整合街道各部门有效资源,用优用好调解方式。目前,全街道下设34个村(社区、场)调委会164名人民调解员。调解网络覆盖了全街道,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障。
“二”条网络
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网络相结合,做到将工作前移到一线、将问题发现在一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街道结合“四个平台”建设,排查辖区内隐患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分析矛盾、解决纠纷。

7月初,街道某社区网格员发现社区内某幢楼住户与物业之间存在“隐藏”的矛盾,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因此,他们第一时间与调解员联系,和物业一起上门进行调解,最终避免了事件的升级。
“三”调联动
加强区一级调委会与街道调委会、街道调委会与村(社区)调委会以及街道调委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快速、高效解决基层矛盾纠纷。8月底,街道调委会完成了与庄桥法庭的结对工作,根据《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组织法》,陈法官为辖区调解员组织业务培训、参与检查调解书,并邀请调解员旁听审判活动,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系统、规范的工作机制。

“四”化目标
以调解语言通俗化、调解方式法治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回访制度常态化为工作目标,让人民调解员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主体和具体承担者,提升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覆盖面。

根据每年的调解人员统计及上交案件情况发现,街道、村两级的调委会“老龄化”较严重,档案工作严重脱节,为了更好地推进人民调解,庄桥司法所与各村治保主任联系、沟通,希望能加强调解员的队伍力量,不断融进新鲜血液,二级调委会采用“老带新”的模式,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
“五”项制度
通过学习培训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纠纷街道讨论制度、“以奖代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工作积极性。2019年街道调委会共组织开展2场70余人次参加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培训会议,共落实“以奖代补”金额41760元,经费保障水平较过去有大幅提高。
来源:江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