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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与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培训班

阅读量:3670708 2019-10-22



背景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工作的生命线和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医院的生存发展。2018年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重要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点》,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授课内容
 模块一《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应用    1、医疗投诉接待、受理、沟通原则及注意事项;投诉档案管理、立卷归档;  2、医患沟通机制的构建,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3、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投诉管理部门不予处理时,告知患者相关处理规定的技巧。  
 模块二 医疗质量与医疗纠纷预防处理    1、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规定的内容重点难点问题和新变化注解;  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梳理与变化;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具体应用;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系及适用;   5、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相关问题;   6、医患矛盾转型时期的纠纷处理方式方法探讨(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投诉、信访持 续增多,媒体暴光频繁、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不够等);  7、医患纠纷典型、热点问题交流和案例解析;  8、全媒体时代医院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模块三、病历书写与质量控制  
  1、住院病案首页填写与质控要求;  2、当前法律法规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新要求;   3、常见病历书写、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4、电子病历系统与病历质控。
授课师资
培训班从北大国际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解放军总医院、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知名医院中邀请专家轮流授课。

参加人员
1、各级卫生行政单位医政管理负责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相关人员。
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分管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办)、纠纷办、投诉办、医患办、医改办、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
3、各协会(学会)、医调委相关领导、相关人员。

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01日-05日    厦门市

收费标准
培训费:1500元/人(含资料、培训等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学分证书
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可以申领国家级 I 类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8 分;
具体申领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咨询、报名
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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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报名
方式二
电话/传真:010-81314606  
报名邮箱:2790560688@qq.com
联系人
李老师:1368149880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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