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产业发展,伴随而来的数据安全以及个人隐私保护也引起行业关注。在这方面,贵州作为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大数据立法方面走在了前列。在10月20日下午举行的第六届互联网大会分论坛—”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论坛:安全与发展数据治理的法治化”论坛上,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为贵州大数据安全立法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立法点赞。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在分论坛上作主旨演讲 高培勇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治理以及安全保护问题引起行业关注,大数据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通过采集、传输、利用,实现数据共享。高培勇认为,大数据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数据安全以及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保驾护航。 “在大数据安全立法方面,贵州走在了全国前列。”高培勇说,贵州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大数据发展依法有序发展以及数字经济营造了良好环境。 据悉,今年8月,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根据《条例》,使用数据应当通过合法方式获取,并保护数据所有人、提供人、采集人合法权益,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用途。明知是通过攻击、窃取、恶意访问等非法方式获取的数据,不得使用。违者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来源: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