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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市一对情侣,
在夜间开车返回老家途中发生争吵,
女友以跳车威胁,
不过男友认为她只是说气话于是继续行驶。
可没想到,
女友真的拉开车门跳下,
终因摔伤严重抢救无效身亡。

9月中旬,
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车上争吵,女友突然跳车身亡据悉,该男子杨某,系汇川区团泽镇人,目前在遵义市区务工并暂住城区南门关。今年6月30日夜间,杨某驾车载着女友邹某,从城区前往团泽老家行驶。
车上,杨某与邹某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行至山间公路时,邹某一气之下要求杨某停车要下车。但杨某认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强行下车,为了留住女友,杨某继续行驶。

然而,让杨某没有想到的是,气头上的女友竟然强行拉开车门,从行驶的车中下车,虽然车辆在山间公路的速度不算快,但夜间视线不好,邹某下车后摔至路边草丛,头部受伤昏迷。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杨某惊呆了,惊愕之余,他立即停下车,将女友抱上车迅速送往医院。然而,因邹某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7月3日不幸身亡。
男友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捕
7月13日,杨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8月13日,该案由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庭审中,杨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同时提出其女友此前在高速公路上也曾有过跳车之举,并非第一次做出危险动作,而且此次事发时车速并不快。
对邹某家人提起的民事赔偿,经双方亲友协调,杨某支付了女友家人8万元补偿。
日前,汇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明知女友跳车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杨某有坦白情节又系初犯,并积极对民事部份进行赔偿,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人是感情动物,
开心就笑,难过就哭,
不过,
人又不同于普通的动物,
我们绝大多数人知道轻重缓急,
知道特定环境下
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
和开车的人吵架,
这样真的很危险!

开车时吵架,到底有多危险?
去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事故的起因是乘客刘某过站后要求停车,而公交车司机冉某按规定拒绝停车,进而两人发生争吵,并逐步升级为抓扯,最终引发车辆失控坠江。就是因为两人间的吵闹争执,酿成了13人死亡,2人失踪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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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晚报综合自贵阳日报 小编:路路通 责编:晓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