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如果发现租客用你的房子
做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你会怎么做呢?

这个问题没想清楚
后果可能很严重
案例警示

1、2019年3月20日,水阁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辖区张村XX号不履行出租房治安责任案,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房主程某处以5000元罚款。
2、2019年10月17日,水阁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辖区上桥村XXX号不履行出租房治安责任案,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房主程某处以8000元罚款。

有房东认为不就是罚点钱的事嘛

微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公安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窝藏赃物、卖淫、赌博等违法活动,知情不报,予以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条文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第9条
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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