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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警方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阅读量:3641267 2019-10-21




      近期,惠水县公安局不断加大“三送一追”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追逃工作,加大劝投工作力度。10月17日,警方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范某某,2017年8月,范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后潜逃,被惠水警方上网追逃。

村委会了解情况

上门劝投
    通过对在逃人员的研判梳理,惠水县公安局涟江派出所立足辖区社会治安实际,通过政策攻心、教育感化、法律威慑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多次上门与范某某家人促膝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角度分析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希望其家人劝告范某某切忌抱有侥幸心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9年10月17日下午,警方成功将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网上在逃人员范某某劝投归案。
      目前,范某某已被移交刑侦大队处理。
2019年7月2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敦促网逃投!案!自!首!

警察蜀黍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衷心劝告广大在逃人员
认清形势 抓住机会放弃侥幸心理 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躲逃无期  投案有盼
来源:黔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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